关于征求《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的公告 ( 2026年07月21日 )
为健全物业服务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客观公正评价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和项目负责人执业能力,提升物业行业整体服务质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以及《关于加强党建引领物业治理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进物业行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在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市民和有关单位可通过来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
来信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1507室,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处
邮 编:200125
电子邮箱:
Shwuye2008
@163.com
传 真:23116200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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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1、《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 2、关于《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 3、《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 4、关于《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执业能力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 5、意见反馈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