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 ( 2023年04月12日 )

沪房物业〔2023〕46号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区房管集团,各物业服务企业、白蚁防治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减少房屋白蚁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现就做好2023年本市房屋白蚁防治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每年3月至7月是本市房屋白蚁出飞高发期。白蚁防治工作时效性强,不仅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且关系房屋使用安全。各区房管部门要会同属地街镇和区属房管集团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市场运作的原则,统筹协调好辖区有关资源,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白蚁防治企业不断提升白蚁防治能力和行业服务水平,提升居民获得感、安全感。

二、落实各方责任

各区房管部门要认真分析辖区内房屋白蚁危害分布,指导属地街镇协调和处置12345市民热线等涉及白蚁防治有关的咨询及诉求;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或房屋管理单位履行房屋白蚁防治责任,指导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使用物业费或从小区公共收益中列支白蚁防治经费;并为白蚁防治存在困难的老旧小区提供托底保障。

各区属房管集团要做好辖区直管公房日常管理和全项目修缮中的白蚁防治工作,并为区域白蚁防治提供技术托底服务。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共用部位和小区绿化等公共区域的日常巡查,发现或接到居民关于物业共用部位和小区绿化等公共区域白蚁危害诉求的,及时与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沟通,并委托白蚁防治企业(企业联系电话、收费标准可在“上海住宅物业网”上查询)进行灭治,相关费用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在物业费中列支或根据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等的约定在小区公共收益中列支。对于住宅小区外部公共绿化的白蚁危害线索,及时报告属地街镇并配合绿化管理部门做好白蚁灭治相关工作。

各白蚁防治企业要畅通对外联系电话,在白蚁危害高发期安排专人值守,及时接听、处置居民白蚁防治有关的咨询和诉求;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白蚁防治药物的管理;做好白蚁灭治服务事前、事中和事后居民沟通工作,按公示价格收取防治费用,并通过本市白蚁防治系统上报灭治情况;发现重大蚁情的,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报告。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区房管部门会同属地街镇指导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社区信息平台、小区电子显示屏和公告栏等宣传媒介,加强白蚁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白蚁防治安全意识,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各区属房管集团、白蚁防治企业要注重白蚁防治人才的培养和技艺传承,积极参加本市白蚁防治行业相关职业培训及技能竞赛,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为区域白蚁防治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