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6年06月12日 )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房〔2026〕76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相关单位:

  《2026年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第四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6年6月1日

2026年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房屋管理领域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有优服务、强监督,更好服务保障局中心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加强政策公开全面提升政务透明度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房屋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一)聚焦“十五五开局”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 围绕宜居安居服务“五个中心”和人民城市建设大局,做好住房民生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加强城中村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工程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民心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的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年度目标、阶段性工作进展和成效,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更新处、征收处、物业处)

  2. 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住房保障政策及申请、审核、供应等信息,确保住房保障分配供应信息公开透明。(保障处)

  3. 做好物业管理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基本信息、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使用信息,做好相关政策文件发布、宣传和解读。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宽物业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物业处)

  4. 做好房产交易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一手房、二手房交易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市场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解读。(市场处、交易中心)

  5. 做好住房租赁领域信息公开。持续优化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及时公开出租房源、政策法规、便民服务等信息。做好《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相关配套文件的政策公开。(市场处)

  6. 做好政府自身建设信息公开。根据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做好部门预算、绩效等财政事项公开。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权责清单、法治政府建设等信息的公开。(计财处、法规处)

  (二)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7. 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现场查阅、咨询等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申请答复。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事实认定基础,精准法律适用,规范答复文书,完善审核机制,守牢依法公开底线;增强服务意识,主动跨前与申请人沟通,为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最大便利。(办公室、各有关处室、单位)

  8. 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指导,深化对复杂疑难、类案要案以及高频申请件的会商研判和分析研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学习。做好复议诉讼纠错案件的总结和讲评。(办公室、法规处)

  9. 对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可能影响“两安全一稳定”的风险事项以及违法违规线索等,及时转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办公室、法规处、各有关处室、单位)

  二、着力增强政策公开实效

  (三)加大政策发布集中力度

  10. 配合做好全市统一政策发布平台建设,梳理校核现行有效存量政策,动态更新增量政策,实现房管领域政策在统一政策发布平台上集中、统一、权威、动态发布,增强政策发布的整体性,便利企业群众通过权威渠道及时、全面、准确获取政策信息。(办公室、各有关处室)

  11. 夯实“住房保障”集成主题的内容建设和效果管理,加大文件“应归尽归”工作力度。加强主题库的维护更新与日常巡检,及时将新增政策纳入“住房保障”主题栏目,确保主题库归集政策的及时性、全面性、精准性。积极做好营商环境、惠企利民等领域政策的主题式集成发布。(办公室、保障处、各有关处室)

  (四)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用性

  12. 根据《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指南(试行)》,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规定。加强政策解读内容质量的审核把关,从受众视角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读性”。组织开展政策解读优秀案例讲评学习。(办公室、各有关处室)

  13. 积极组织开展“政策公开讲”选题征集,聚焦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城市治理等领域组织好“处长讲政策”,结合房管工作实际丰富“专家评政策、媒体看政策”解读矩阵。(办公室、各有关处室)

  (五)深化政策“阅办联动”

  14. 推进房管领域政策文件与对应“一网通办”办事事项动态关联,做好技术巡检,提升阅后可办的便捷性。(办公室、各有关处室)

  (六)强化“政策留言板”咨询回应功能

  15. 充分发挥“政策留言板”直达政策制定处室的渠道优势,强化回应内容和回应时限管理,做好企业群众对房管领域政策咨询热点问题的汇总整理和分析运用。(办公室、各有关处室)

 三、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渠道

  (七)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内容、渠道建设和运营管理

  16. 切实发挥局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和政务服务总门户作用,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等功能和规范化运营。加强政务新媒体与局门户网站协同。(办公室)

  17.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安全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办公室)

  (八)提升“上海国际服务门户”服务能级

  18. 配合“上海国际服务门户”网站建设,优化完善信源更新和报送机制,聚焦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关注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条件和操作流程、优秀历史建筑介绍和维修资金查询使用等服务场景,拓展涉外服务信息报送。(办公室、保障处、更新处、物业处、保障中心、安监所、物业中心)

  (九)升级政务公开专区功能

  19. 持续优化政务公开专区,突出政务公开专区政策文件的线下发布、解读和咨询回应等功能,做好信息公开申请辅导服务。(办公室)

  四、全面深化政民(企)互动和公众参与

  (十)继续放大政府开放活动平台效应

  20. 紧扣“十五五规划纲要”,从“加强住房精准有效供应”“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治理水平”“房屋安全体检”“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方面,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持续提升活动质效。做好政府开放月活动的统筹策划和宣传动员,让企业群众更加理解、参与、支持房管工作。(办公室、保障处、市场处、物业处、更新处、保障中心、交易中心、物业中心、安监所)

  21. 完善政府开放活动参与机制,扩大参与范围,做好活动期间社会调查结果的运用和企业群众意见建议的研究、转化和反馈。(办公室、各有关处室)

  (十一)坚持政府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

  22. 畅通政府决策公众参与途径,通过局门户网站、“房可圆”政务微信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做好公众意见的研究转化,完善公众意见听取和反馈工作闭环,提高企业群众参与感获得感。(办公室、各有关处室)

  23. 坚持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工作机制,组织与决策议题有切身利害关系的企业群众作为列席代表并发表意见。探索代表列席专题会议工作机制。加大基层决策会议公众参与力度。(办公室、各有关处室)

  (十二)高质量办好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

  24. 进一步提高留言办理质量,做好留言反映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理和留言提出意见建议的分析采纳,实质性回应留言诉求,全力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承办处室(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办理时限,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结果应用。(办公室、物业中心、各有关处室、单位)

  五、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十三)加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建设

  25. 推动各处室、单位主动作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信息发布、更新、政策解读等主体责任,持续做好跟踪推进。完善局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机制、协调联动机制和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各有关处室、单位)

(注: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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