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复核管理办法》解读材料 ( 2026年07月31日 )
一、修订背景
根据我市简并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类型的有关安排,廉租住房名称已经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原廉租住房,下同)是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中的托底保障品种,保障范围是我市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行的《上海市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复核管理办法》(沪房规范〔2021〕12号),对规范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运行、切实保障申请家庭权益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市简并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类型等改革发展要求,其中有关部分内容已不再适应新的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需进行针对性修订调整。
二、拟修订的主要内容
与现行的《管理办法》相比,主要拟修订了以下内容:
1、规范名称表述
根据我市简并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类型的有关工作要求,将廉租住房名称调整为公租房。
2、明确适用范围
为适应简并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类型需要,做好政策衔接,明确适用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面向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压缩办理时限
为适应工作需要,提升办理效能,将公租房家庭申报重大情况变更的时限从原有的3个月内调整为为1个月内;将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核实时限从原有的20个工作日内调整为10个工作日内;将区住房保障机构作出申报审核处理决定时限从原有的10个工作日内调整为5个工作日内。
4、加强数据共享
为提升审核效率,明确市、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与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及时获取住房保障家庭有关信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