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市房管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25年12月31日 )

  沪房安〔2025〕235号

  关于加强本市房管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受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部分项目“赶工期、抢进度”、节假日人员流动频繁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各类安全风险显著增加。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11·26”香港大埔火灾等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我市房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安全生产责任

  各区、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深刻把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措施落实,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紧密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和房管领域实际,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突出重点,精准施策。

  (一)住宅小区运行安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防冻防寒、防火防灾措施,加强外墙、屋顶、地下车库等重点部位巡查,保障电梯、消防、供排水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引导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的巡查劝阻与报告。各区房屋维修应急中心、各街镇物业应急抢修队伍要进入备勤状态,全力保障小区居民正常生活。要加快住宅小区高坠隐患整治及预警提示,聚焦关键环节,分类维修处置、实施销号管理。

  (二)住宅修缮和拆房工地安全。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聚焦工地消防安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格动火作业、用电管理和易燃可燃材料管控,加强临时工棚、员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电气火灾。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重点防范脚手架、通道结冰湿滑导致的高处坠落,及时清除积雪积冰。春节前,具备条件的项目应完工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住宅修缮工程节前不能完工的,应做好阶段性收尾,原则上提前半月拆除脚手架。春节期间,除特殊原因外,一律停止施工。

  (三)征收基地安全。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和24小时值守制度。对已腾空房屋必须及时落实“三断”(断水、断电、断气)并封堵门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居住。加强巡查,对发现结构受损的房屋立即采取加固等措施,消除隐患。强化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配齐有效消防器材。

  (四)城镇房屋安全方面。按照“分类整治、销号管理”的要求,加快存量安全隐患整治进度,对尚未完成工程性整治的隐患自建房,严格落实撤人、停用、硬隔离等管控措施。健全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管住存量隐患,坚决遏制增量风险。

 三、加强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的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队伍、物资、装备处于良好状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灾害预警,及时发布安全提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事故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处置,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特此通知。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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