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 ( 2021年01月27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引领,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为目标,以全面阐释“六稳”各项政策举措和实时发布“六保”相关政策信息为标准,以畅通政府与企业和群众互动渠道为载体,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企业和群众充分享受信息公开制度带来的红利,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主动公开工作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行业有关规划和计划;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及实施情况信息;其他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政府信息,如本机关制定的在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的住房保障类、住房建设监管类、房地产市场监管类、物业(公房)管理类、城市更新和房屋安全监督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类等规范性文件和服务类信息;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在“上海房管”(http://fgj.sh.gov.cn/)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和专业平台主动公开。2020年度按规定主动公开各类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信息5200余篇,发放宣传资料28000多份。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住房保障。继续深化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聚焦“两类人群”,努力加大住房保障供应,超额完成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新增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签约1.7万套”目标任务,提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新增供应1万套的年度目标任务,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率分别为102.4%、102.9%和105.4%,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基本实现“当年启动受理,当年实现签约”的工作目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类重点行业企业一线职工公租房保障力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着力解决公共服务类重点行业企业一线职工“一间房、一张床”的租赁需求。公开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审核登录公告,共有产权保障房选房、审核,公共租赁住房(含单位租赁房)房源供应等信息。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坚持“保基本、讲公平、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围绕“服务旧改、保障民生”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征收补偿机制,推进旧改提速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旧改征收基地安全管理的通知》等配套文件,公开全市房屋征收事务所、房屋征收人员等信息。同时,在各房屋征收基地上,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补助、奖励政策等信息。设立结果公开专栏,公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结果,设立电子触摸屏,建立结果公开查询系统。
3、城市更新和房屋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市委“民心工程”为主线,制定公开农村危旧房改造、旧住房修缮改造、城中村、优秀历史建筑、房屋检测、拆房安全管理、修缮材料检测、非旧改范围无卫生设施老旧住房、既有多层住宅电梯加装等相关政策和解读,出台《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本市优秀历史建筑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在改造基地公示改造计划、实施方案等信息。
4、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管。坚持“住房不炒”,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好政策正面解读、舆论引导和舆情跟踪,在“上海房管”门户网站开设房地产开发企业、估价机构、估价师、经纪机构、经纪人员等信息专栏发布,并及时更新。借助“网上房地产”和“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等专业网站及时发布企业、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和媒体重点关注的一、二手房产交易、房屋租赁等各类信息。
5、市政府实事项目。500个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设任务,是2020年市政府实事项目之一。坚持“着力补齐住房民生短板”为目标,制定印发2020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相关文件,就项目责任主体、建设标准、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等作出细化要求,依托“上海房管”门户网站,区政府、街镇重点公开项目分段实施计划、项目背景、资金来源等信息。截至11月底,全市已完成733个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提前超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
6、民心工程。一是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坚持“业主自愿、政府扶持,社区协商、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依托区政府、街镇、社区公开业主意愿征询、资金筹措、协议签订、项目申报、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信息;二是城中村改造。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本市开展“城中村”地块改造的实施意见》,在各改造基地上,公开城中村地块改造征求村民意愿、征地房屋补偿方案、集体资产处置等信息。
7、重大工程。坚持“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促发展”,加快推进全市大型居住社区保障房建设、租赁住房建设、新建住宅配套建设,全面完成市政府确立的新增可供应6万套各类保障性住房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修订出台《上海市征收安置住房管理办法》、《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征收安置房源价格管理办法》等文件。
8、建议提案办理。全年共主(合)办建议提案83件,在“上海房管”门户网站“建议提案答复公开”专栏主动公开60件。
9、政策解读回应。全年共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1次新闻座谈会,重点宣传“疫情防控”、“住房保障”、“旧住房改造”、“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重点工作。每月策划宣传主题,形成主动宣传、正面宣传的良好氛围;有效处置“长租公寓公司爆雷”、“白蚂蚁泛滥”等重要负面舆情,正面引导舆论。并在“上海房管”门户网站开设“公众参与”、“政策解读”和“重点工作”栏目解读回应相关政策。
10、公共资源配置。全年通过“上海房管”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共发布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审核登录公告、市筹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信息、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房源信息公示公告、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登录公告、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结果公告等住房保障类信息175条。
11、一网通办。以优化营商环境,打响“一网通办”品牌为目标,一是推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事项。实现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与市“一网通办”平台对接,推出网签备案“不见面办理”,实现“零材料”和“零跑动”全程网办,年内共办理近1.8万件;二是全面推进实施廉租申请“一件事”改革。改革后,廉租房申请常规性申请材料缩减了75%以上,办理环节优化简化了近60%,办理时限整体压减30%以上、部分情况简单家庭压减70%左右,实现了线下申请可“只跑一次”、线上申请可“全程网办”、配租办理可“零跑动”。 年内已有1219户申请家庭受益,其中262户家庭总体审核时间将缩短至约0.6个月,17户家庭通过线上提出申请办理;三是完成新增政务服务事项接入。 新增接入“一、二手房网签备案”、“我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查询”等10个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物业管理用房配置的核定”等2个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项目备案”等4个区级公共服务事项,全年共发布各类服务类信息80.6万余 条;四是完成物业APP(业主版)7个查询应用、微信公众号9个查询应用整合至“随申办”。
12、疫情防控。先后结合疫情发展形势,出台指导性文件、8个重点领域的疫情防控规范和工作提示,强化房管重点领域的疫情防控措施。累计为各区房管部门和防疫一线筹措物资13批次,包括口罩180万只、一次性手套6.6万副、防护服3.04万套、测温枪0.27万支、护目镜0.2万副等,为全市房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13、复工复产。积极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惠企纾困政策,出台允许延期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延期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等政策;对公租房保障对象中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和滞留湖北人员实施租金减免,多措并举,减轻开发企业和个人资金压力,应对疫情冲击。
14、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市财政的统一要求,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在“上海房管”门户网站“执行公开”栏目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决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
1、工作机制。一是本机关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工作人员及现场申请受理点兼公共查阅点,并开设网上申请的通道,方便公众申请;二是严格按照住建领域信息公开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指标要求,提供规范、标准和高效的服务。
2、受理、办理情况。本机关202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34件,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85件。
从申请信息内容分析,申请的热点主要聚焦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领域,分别为:房屋征收类,住房保障类,征收安置房建设、供应类,房地产市场监管类,物业(公房)管理类。
3、咨询处理情况。本机关202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6781 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049人次,现场咨询接待3142人次,网上咨询590人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将公开属性认定和保密审查纳入机关公文办理系统。
2、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推行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同步主动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贯彻、落实。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本机关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专业平台、公共查阅点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作用,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途径和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社会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门户网站。一是“上海房管”5月8日正式上线试运行,主要发布市、区政务信息和工作动态,累计发布信息600余篇,浏览量160万余次。同时深化平台应用和共享功能开发,形成“一套基础资源底版、一个资源治理平台、五大业务管理板块、两级机构分层治理”的“1152”管理体系,并按本市公共数据资源共享的有关要求,实现公共数据“应归尽归”; 二是专业网站平台。依托“一网通办”总门户网站(http://zwdt.sh.gov.cn/)、“上海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https://zfzl.fgj.sh.gov.cn/)、“上海住宅物业”(https://962121.fgj.sh.gov.cn/)、“网上房地产”(http://www.fangdi.com.cn/)等专业网站平台,及时更新发布实用性强、关注度高的各类信息,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
2、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充分发挥政务微博(房可圆)、政务微信(房可圆)即时、广泛、互动的传播优势,累计发布信息4600余篇,浏览量650万余次。
3、公共查阅点。提供业务咨询和各类便民服务。编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放置在受理窗口供市民免费索取,及时更新公示公告栏内容,放置大型多媒体触摸屏,开辟电子阅览,方便市民浏览局政府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
4、服务热线。“23115960”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提供政策和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咨询;“962121”物业服务热线365天24小时提供物业报修和投诉服务;“962269”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提供交易政策解答。同时,对接“12345”市民热线总客服,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是按照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的要求,2020年分别接受内审和外审两次审核检查,对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价;二是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活动,开展社会测评,了解服务情况,查摆工作短板;三是梳理调整各工作环节风险点,按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自查、抽查和整改等各项工作,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7 | 37 | 5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 | -7 | 8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 | 1 | 80.6万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1009182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 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16 | 18 | 0 | 0 | 0 | 0 | 73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7 | 16 | 0 | 0 | 0 | 0 | 10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3 | 1 | 0 | 0 | 0 | 0 | 16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9 | 0 | 0 | 0 | 0 | 0 | 9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4 | 1 | 0 | 0 | 0 | 0 | 15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61 | 7 | 0 | 0 | 0 | 0 | 36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55 | 10 | 0 | 0 | 0 | 0 | 165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4 | 1 | 0 | 0 | 0 | 0 | 35 | |
2.重复申请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9 | 1 | 0 | 0 | 0 | 0 | 10 | ||
(七)总计 | 764 | 21 | 0 | 0 | 0 | 0 | 78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8 | 14 | 0 | 0 | 0 | 0 | 5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0 | 3 | 4 | 3 | 40 | 5 | 0 | 0 | 0 | 5 | 4 | 0 | 2 | 0 | 6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不够及时。
2、改进措施。一是针对2019年度本机关无独立的门户网站,今年加快推进网站建设,“上海房管”5月8日正式上线试运行,主要发布市、区政务信息和工作动态,累计发布信息600余篇,浏览量160万余次。二是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上海房管”门户网站,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工作,重点对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按照情势变化,及时转化公开属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