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4年05月24日 )

  沪房〔2024〕66号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相关单位:

  《2024年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第三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市房屋管理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24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房屋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

  (一)“两旧一村”改造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加强旧住房成套改造,“城中村”改造等“两旧一村”改造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老旧小区改造等市房屋管理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民心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的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年度目标、阶段性工作进展和成效,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优化住房保障政策发布及政策解读,及时发布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保障房政策及申请、审核、供应等信息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政策信息,确保住房保障分配供应信息公开透明。

  (三)物业管理信息公开。做好住宅小区、房屋应急维修、物业服务企业、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解读,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宽物业服务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

  (四)房产交易信息公开。做好一手房、二手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商品房预售许可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查询,提供便捷查询途径,主动公开相关情况。做好房地产市场有关政策发布,引导相关政策的正向宣传和解读。

  (五)住房租赁信息公开。做好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出租房源、政策法规、便民服务等信息。做好《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相关配套文件的政策公开。

  (六)政府自身建设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做好部门预决算、绩效等财政事项公开。及时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权责清单、法治政府建设等信息的公开。

  二、深化政策全流程公开,助推政策落地见效

  (一)深化政策集成式发布成果。夯实“住房保障”集成主题的内容建设和效果管理,加大文件“应归尽归”工作力度。加强主题库的维护更新与日常巡检以及新增政策纳入“住房保障”主题相关栏目的审核发布工作,确保主题库归集政策的全面性、精准性。

  (二)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健全规范性文件全流程公开栏目,增强政策文本与政策依据、配套文件、解读材料、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等信息的关联发布,做好政策跟踪解读和热点回应。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多元化解读的推广力度,组织开展政策解读优秀案例评选。

  (三)优化政策精准推送机制。结合政策目标受众标签特点和实际需求,综合运用“四类推送法”(通过“一网通办”个人和企业专属空间开展精准推送或者订阅服务,通过第三方互联网资讯平台开展广泛推送,通过短消息等传统网络通讯方式开展办事类政策及申报渠道的直达推送,通过政务服务窗口、行业协会等线下渠道开展接力推送),做好重要政策、解读材料、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等政策知识点的精准推送,持续提升推送范围准确性和推送内容可用性,扩大推送成效。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结合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政策推送、解读等服务,确保政策信息精准传递。

  (四)加强政策留言板建设。根据本市统一政策留言板设置要求,在局门户网站政策页面增设“我要问”“我要评”栏目,健全政策留言板咨询回应机制,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政策咨询回复的转化运用,对咨询较为集中的问题,形成常见问题与解答清单并在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市民企业查询;对留言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建议或其他重要情况,及时启动专题调查。

 (五)扩大政策阅办联动覆盖面。在市级事项实现阅办联动的基础上,扩宽阅办联动覆盖面,推动房管条线市、区两级所有“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含“一件事”)实现阅办联动。即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做好年内新增政策文件包括“一网通办”办事的,全面上线阅办联动功能。加强阅办联动功能的技术巡检,确保跳转链接不断链。

  三、优化政民互动渠道,增强公众参与水平

 (一)加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完善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局门户网站、“房可圆”政务微信等方便公众知晓并参与的途径,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加强听取意见的针对性,充分了解一线需求。征集意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二)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编制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加强对列席代表意见建议研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以适当形式向列席代表反馈会议决策情况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做好相关会议信息的主动公开。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以事项目录超链接等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起草说明、草案解读、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

  (三)常态化推进政府开放活动。8月份集中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线下活动,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互动。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不断提高政府开放活动实效性。

  (四)规范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健全完善办件回访、评价和典型案例、办理情况通报机制,承办处室(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办理时限,确保办理质量。推动网站知识库与“962121”“962269”热线知识库的共建、共用、共享,提高政策咨询类留言答复质量。

  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维护机制。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落实专栏专项专人负责,完善主动公开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完善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流程,严格执行公文信息发布审查程序,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发布方式,对公开内容仅涉及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实施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为数字化归集和推送夯实基础,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

  (二)规范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门户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强化与政务新媒体的稿源互通。

  (三)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质效。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修订完善依申请办理规范文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注重办理过程中主动跨前与申请人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针对新型案件、疑难案件、类型化案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一申请一分析”会商研判会,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现场查阅、咨询等工作,实现线下公开和办事顺畅对接。

  (四)加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建设。推动各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信息发布、更新、政策解读等主体责任,持续做好跟踪推进。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机制、协调联动机制和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调研、检查。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适时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抓好政策集成式发布、阅办联动、政策解读、政府开放月等重点专项工作的过程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