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管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23年01月13日 )

沪房更新〔2022〕161号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管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发展,抓好年终岁尾、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本市房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扛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要始终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研判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在部署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同步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和措施。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和健康防护,落实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统筹调度人员力量,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造成的人员短缺影响,确保疫情防控转段和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二、未雨绸缪,认真做好重要时段安全防范

针对年末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问题以及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造成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相对集中的情况,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住宅小区方面,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建筑外墙、屋顶、地下车库等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电梯、消防、供排水等重点设施的维护管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及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保障住宅小区运行安全。要加强房屋应急维修服务保障,确保居民正常生活。住宅修缮和拆房管理方面,要督促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冬季施工作业安全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年关工程收尾文明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传达到基层一线,并做好节后复工安全检查。房屋征收方面,要督促各征收基地实施封闭管理,执行安全巡查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到位,落实24小时值守。对已腾空房屋及时断水断电断气、封堵空房门窗,沿街封堵后统一粉刷,并用醒目标识进行提示,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及居住。

三、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2022年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组织力量对住宅小区、住宅修缮工地、拆房工地、房屋征收基地、城镇自建房和集中租赁住房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对涉及人身安全的重点场所、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要深排细查,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专人限时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结合,注重排查整治工作实效,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四、细化措施,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保障

(一)落实职工健康和稳岗保障。加强防疫知识教育和人员健康管理,加强抗原检测试剂、口罩、体温计、常用药物等防疫物资储备。合理安排好在建项目及已竣工项目的资金拨付,确保外来务工人员按时、足额领取薪资。要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履行稳岗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相关工作预案,保持合理用工规模,确保企业经营管理服务正常运行,基本服务功能不断、不乱。鼓励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留沪过年,对留沪的外来务工人员,用人单位要组织开展慰问活动,做好食宿等后勤保障。要加强年后复工预判,以岗留工、以薪留工,为春节后复工复产奠定良好基础。

(二)做好节假日项目文明施工和收尾。对具备竣工条件的修缮、拆房项目,要确保在春节前完成竣工,确保工完料尽场地清;对在春节前不能竣工的,相关单位要做好工程项目的阶段性收尾工作,并落实好工地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应急保障工作。春节期间停止修缮、拆房等施工活动。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和24小时专人值班等制度,安排好节日和“两会”期间应急值守,配足配齐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处置。要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到带班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各项预防和准备工作。要加强重点部位巡视检查,一旦发现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扎实做好现场指导工作,科学有效应对,快速高效处置,坚决杜绝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