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 2024年01月30日 )

沪建房管联〔2024〕58号

关于优化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事宜通知如下:

  截至购房之日,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满5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在外环以外区域(崇明区除外)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本通知自2024年1月31日起施行。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