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风行风热线-对话市房管局副局长张立新 ( 2020年03月29日 )

3月29日,市房管局张立新副局长、物业处穆东萍处长、市物业中心张焱科长走进直播间,参加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

在50多分钟的节目中,张局长向广大听众介绍了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疫情防控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房管部门对物业企业履职情况的监管措施,同时,三位领导接听了听众的热线电话,认真解答了“美丽家园”建设、小区停车管理等相关问题。

节目结束后,市房管局认真梳理了后台接听的其他听众来电,并要求相关区局主动与来电人联系,细致核实情况,就问题作出详细解答,切实解决群众问题。

一、目前,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请问市房管局针对物业管理在社区疫情防控方面有何措施?

1月22日,在疫情爆发之初,市房管局紧急指导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出《关于本市物业行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吹响本市物业行业战“疫”的“集结号”。而后,市房管局先后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房〔2020〕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房〔2020〕11号),对住宅小区等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会同市绿化市容局、市卫健委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住宅小区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下发〈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要求〉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疫情防控工作具体问题的操作办法。据初步统计,本市约有180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30余万名物业从业人员奋战在社区疫情防控第一线。

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根据地,人员数量众多,防控措施既要严格又要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一是管住大门控制流动,根据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的工作要求,在住宅小区出入口,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对进入小区人员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人员要做好信息登记并及时报告属地社区。对外地返沪人员进行登记汇总,报送属地居委会;对过去14天有重点国家和地区旅居史的,按照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及时报告。

二是持续消杀控毒传播,对全市约11万部住宅电梯和入户单元门厅进行持续消毒灭杀,控制病毒在特殊空间和公共区域传播,同时,对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门卫室、垃圾箱房(桶)等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防范病毒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传播。

二、物业服务企业的保安、保洁人员是与小区居民接触最频繁的一线工作人员,而且大多数是外来务工人员,那么房管局对物业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方面有何具体要求?

根据市委“各条线要管好本系统,规范全行业,围绕防控工作所需,主动作为、主动谋划”的工作要求,市房管局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员工管理措施

一是各物业服务一线人员上岗前必须测量体温,工作时应当佩戴口罩。

二是对于重点国家和地区来沪的员工应当进行隔离观察(留验),经疾病控制部门确认解除隔离观察后方可到岗工作。对于非重点国家和地区来沪的员工(包括保洁、保安等外包服务人员),应当及时向居住地居(村)委会登记,并自行居家隔离14天,每天2次测量体温。

三是落实专人负责居家隔离员工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每日健康状况信息登记,并向属地街镇每日“零报告”。

(二)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一是通过市房管局政务微信、微博“房可圆”开展宣传工作。

二是通过“上海物业”APP、“上海住宅物业网”、工作提示、短信等形式及时向各区和街镇房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发布防疫工作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截至目前,已累计发送工作提示12次,防疫短信19.8万余条。

三是充分利用小区电子屏、公告栏等方式进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主动将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告知出租房屋业主、承租人,配合属地街镇、居(村)委会呼吁广大市民尽量减少外出和探亲访友活动,尽量减少非本小区人员聚集与流动。四是配合属地街镇、居(村)委会加强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服务管理,做好隔离人员生活服务保障工作,解决居民后顾之忧。

三、疫情期间,房管部门对本市物业企业履责情况是否有具体的监管措施,确保把住宅小区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疫情发生后,市、区房管局和街镇房管机构立即组织力量,到小区开展防疫工作督查暗访。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一)分级分层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开展防疫工作专项检查。我们在住宅小区每日自查工作中增加了针对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消毒、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管理和消毒、进出小区人员测量体温、配合属地部门开展防控宣传和人员排查等四个疫情防控指标。2月10日起,市、区、街镇三级房管机构对全市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开展全覆盖防疫工作检查。截止3月24日,市、区房管局和街镇房管机构累计检查住宅小区15799个,开具整改529张。

二是系统职工全员“零点行动”。我局组织局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对自己居住的455个住宅小区进行突击检查,对于214个小区存在的问题反馈各区房管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并组织房管系统团员青年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不留防疫工作薄弱点。

(二)建立投诉及时处置机制

针对市民群众通过12345热线、962121物业服务热线等反映住宅小区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投诉,要求各区、街镇房管部门在24小时内到现场核查、督促2020年3月25日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整改并报送处理情况,做到件件有回音。对各区、街镇房管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区、街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加以解决。1月24日至3月25日,累计受理市民反映住宅小区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投诉1126件,已处置完毕1126件,办结率100%,有效保障了住宅小区的正常运行。

四、此次疫情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离不开全市物业人的辛劳与不易,居民对物业企业在疫情期间的表现还是认可的,这离不开行政管理部门长期的指导和监管,那么去年房管部门在物业管理监管方面的抓手是什么?

去年,我们针对行业中存在的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违约经营、服务不规范等问题,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夯实“五查制度”抓日常。全面落实市房管局、区房管部门、街镇房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督查检查制度。2019年市、区、街镇三级房管部门共检查住宅小区15.6万次,开具整改单5372张,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改进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强化制度刚性抓惩戒。修订实施《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存在问题的133家物业服务企业、366名项目经理予以记分处理,并在官网上向社会公开。

三是试点归并管理抓淘汰。指导虹口、静安、黄浦等区积极探索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合并或小区管理合并,引入优胜劣汰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2019年全市共对69个小区进行了合并(其中区域合并26个,管理合并43个),劝退及淘汰物业服务企业78家(次)。

五、从电台来电情况来看,居民反映物业服务质价不相符、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枯竭等问题较为集中,市房管局针对此类问题有什么具体举措?

针对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住宅物业管理投诉中较为集中的问题,我们通过创新管理服务机制,着力破解这些问题。

一是建立价格评估机制试点破解物业服务费“调价难”。指导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市物业协会研究制定评估管理规范和评估技术规则,考核培训72名专业评估人员,备案11家专业评估机构。2019年全市共有209个小区成功调整了物业费价格。

二 是加大行政监管力度破解公共收益“管理难”。将公共收益未按规定入账等行为纳入行业信用管理的范围,重点针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布账目和入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2019年全市公共收益入账金额达10.15亿元(其中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78亿元)。

三是结合“美丽家园”建设试点破解维修资金“续筹难”。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纳入“美丽家园”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范围,指导街镇引导业主大会及时依法续筹维修资金,提升业主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2019年全市共完成156个商品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续筹工作。

六、2020年是“美丽家园”建设的收官之年,请问房管部门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经过前两年“美丽家园”建设,不少小区的面貌发生了变化,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在此基础上,我们将不断创新行业监管方式,破解痛点、难点、堵点,持续提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效能。

一是党建引领。深化物业行业党建,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建联动,减少部门单位之间的管理缝隙,不断完善物业治理机制。

二是办好实事。统筹推进小区设施设备改造,完成50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本市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任务,启动实施拎马桶改造9000户,完成旧住房综合改造1000万平方米,稳妥推进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力争做到全市各个街道(镇)均有加装成功案例。

三是完善制度。压实住宅小区管理属地监管责任,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制度,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多维度评价体系,加强与城管管执联动,提高管理效能。

四是创新方法。鼓励街镇聘请专业社会服务组织,帮助业主管好用好公共收益。修订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平等协商、市场行为、合同约束、有序调价。探索在二手房交易转让环节补足维修资金,逐步解决续筹问题。我们将在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通过创建1000个“美丽家园”特色小区,巩固创建成果,推动复制覆盖,推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四位一体的超大城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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