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
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申报的完成6万户旧住房修缮改造工程纳入市政府2016年度实事项目。该项目主要是在完善旧住房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基础上,提升实施标准、丰富实施内容,因地制宜,多途径、多渠道地通过旧住房修缮改造工程来改善市民群众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
项目分段实施计划
一季度主要工作和任务目标:项目清单初步确定;实施30万平方米。二季度主要工作和任务目标:开展修缮内容查勘、方案设计、居民意愿征询、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实施60万平方米。三季度主要工作和任务目标:项目全面启动;实施60万平方米。四季度主要工作和任务目标:完成综合验收、移交接管、竣工备案等工作;实施150万平方米。
项目背景
市委、市政府向来高度重视旧住房修缮改造工作,“十二五”以来,本市不断加大力度推进旧住房修缮改造工作,紧紧围绕住房发展“十二五”规划,在切实解决旧住房安全隐患问题前提下,提升改造标准、不断丰富实施内容,实施推进各类型旧住房修缮改造工程,整个“十二五”期间,推进实施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工程竣工5500余万平方米,较大地改善了市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 “十三五”期间本市将进一步加大旧住房修缮改造尤其是纳入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成套改造、厨卫改造、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等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的工作力度,将其纳入城市更新改造的长效、常态工作机制中,在完善旧住房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多途径、多渠道地改善市民群众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计划至2020年完成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5000万平方米,其中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完成1500余万平方米,每年实施约6万户、共30万户。
项目实施机构和职责
责任单位: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编制项目计划;督促项目推进,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问题;落实修缮改造市级补贴资金;组织开展各层次项目检查和工作督查。 实施主体: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项目全过程属地化管理相关工作,筹措区筹部分修缮改造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