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 解读材料 ( 2023年01月31日 )

2018年7月4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印发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沪房规范〔2018〕5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施以来,《管理规定》已经成为区房屋征收部门、估价专家委员会、房地产估价机构开展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重要操作依据之一。同时,对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为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工作的平稳有序推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鉴于《管理规定》的上位法均未发生变化,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仍在有序平稳推进,需要在2022年12月31日后继续适用。考虑到维持政策稳定对本市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政策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延长《管理规定》的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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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