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户选房工作规则》的解读材料 ( 2023年01月30日 )

一、 修订背景

为规范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户选房工作流程,2018年1月18日颁布施行了《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户选房工作规则》(沪房规范〔2018〕3号,以下简称《选房工作规则》),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选房工作规则》颁布以来,对住房保障公共资源的公开公平公正分配发挥了重要作用,考虑到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工作深入发展需要和局规范性文件管理需求,拟对原《选房工作规则》进行简易修订并重新发布,主要内容维持不变。

二、 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工作规则保留了原《选房工作规则》关于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的工作模式,并予以优化,新增线上选房(含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相关表述内容,即网络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可以组织开展线上选房活动,也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选房。采用线上选房模式的选房活动,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和公证部门可以通过线上方式对选房户进行验证。

为进一步体现便民利民原则,完善关于线上选房相关规则,适当情况下可委托共同申请人之外的其他人员选房。


    相关稿件
  1. 关于印发《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户选房工作规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