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6年01月29日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9个,废止规范性文件3个;分办落实我局承办的223件建议提案,代表委员对我局的答复意见和办理态度有反馈评价结果的,100%表示满意或同意。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通过人民建议征集、座谈会、设置政策咨询栏目等形式扩大公众参与度。本年度,协同开展“我为‘本市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献一计”和“我为本市大居配套建言献策”主动征集活动,广听民意、广聚民智。“优化公共租赁住房过渡性居住政策”“完善预看房制度”等四项征集成果得到转化。

  二是聚焦企业群众关心关切,提高政策解读可读性。全年围绕企业群众关心关切,重点发布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管理、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既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管理、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认定和运营管理、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等解读材料11次。开展“处长讲政策”活动,围绕“上海保租房开发企业可‘无感’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进行政策讲解。

  三是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全年组织5场政府开放月活动,“打造住房租赁一站式服务,满足美好生活需要”活动入选市政府办公厅“优秀政府开放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织密线上线下服务网络,提升政务便民水平。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申请环节“零跑动”和答复结果“在家收”的服务模式,构建“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办结+邮政送达”的全流程网办体系;健全线上线下协同机制,针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线下窗口严格执行“应收尽收、应答尽答、一次跑动、全程网办、答复到家”服务准则。

  二是筑牢规范办理制度根基,确保工作精准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环节进行全链条规范管理,建立“环环有分工、环环有检查、送达前复核”的闭环管理机制。严格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统一规范文书》,对承办部门答复进行全方位复核和指导。

  三是打造标准化服务窗口,提升政务服务温度。统一规范窗口标识标牌与业务流程,细化岗位职责,推行“管理到岗、责任到人”机制,常态化开展“亮身份、做表率、比贡献”活动。为特殊群体提供“一对一”帮办服务,配备便民服务箱与纸质资料。

  (三)信息公开管理方面

  落实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依申请渠道予以提供的政府信息开展审查,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属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将公开属性认定和保密审查纳入机关公文办理系统。推行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强化解读材料质量管理;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做好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完善定点定向线下公开,强化线下政策推送,扩大政策传播面。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主渠道作用。利用我局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服务平台、服务窗口作用,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发布各类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及时以“十四五”房管事业建设成果为主线,统筹推进主题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等。

  二是持续提升各条行业热线服务质量。加强对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时回应市民关切。依托“23115960”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提供政策和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咨询;依托“962121”物业服务热线 365 天 24 小时提供物业报修、投诉、咨询服务;依托“962269”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提供房地产交易政策咨询解答。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照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切实通过以评促改,推动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3

6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24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52

13

0

0

4

11

8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

0

0

0

0

0

6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9

1

0

0

0

2

17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1

2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9

0

0

0

0

0

9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1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9

5

0

0

2

3

36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7

0

0

0

0

0

4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7

0

0

0

0

0

7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14

0

0

0

0

0

1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18

0

0

0

0

0

11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7

5

0

0

1

2

115

(七)总计

853

11

0

0

4

10

87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4

2

0

0

0

1

6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3

2

12

1

28

1

0

0

0

1

4

0

4

1

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1、提前研判。对依申请公开内容进行初步研判,明确是否属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2、跨前服务。对不属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的内容的,及时和申请人沟通,做好引导和撤销申请工作。对属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的,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确认,加强与经办单位沟通协调,在依法依规办理的前提下提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房地产市场方面。出台《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通过调减住房限购、优化住房公积金、住房信贷以及个人住房房产税等措施,多管齐下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

  住房保障方面。持续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筹措供应,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的实施方案》,启动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校园第四季活动。

  民心工程、民生实事方面。总体完成无卫生设施旧住房改造,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民心工程、民生实事。

  物业管理方面。制定出台物业管理招投标、业委会规范化运作、加强物业服务规范管理、公共收益管理办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等制度文件。建立专项调度机制,推动解决基层治理热点问题。开展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质量提升行动。

  财政资金使用信息。根据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决算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收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年度,本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内容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2020年3月1日起,本机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能已移交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