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材料质量控制要求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19年01月14日 )
沪修缮质检〔2015〕2号
各区(县)修缮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规范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材料的使用,保障本市住宅修缮工程的质量,市住宅修缮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3]69号)等国家和本市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材料使用和监督抽检情况,就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材料质量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区级抽检材料检测报告备案的管理
各区(县)住宅修缮工程管理部门应按照本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区级抽检材料检测报告备案工作,并将其作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审价决算的必要资料之一,未取得检测报告备案证明的项目,不得办理该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且不得进入审价决算阶段。
二、进一步规范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材料质量的控制要求
(一)依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本市住宅修缮工程禁止使用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JC/T 690)。
(二)依据《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及《屋面工程技术规程》(GB 50345),本市住宅修缮工程禁止使用石油沥青纸胎油毡(GB 326)。
(三)依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外墙涂料工程应用技术规程》(DG/TJ08-504),本市住宅修缮工程使用的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应符合《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GB/T 9755)中一等品及以上的等级要求;溶剂型外墙涂料应符合《溶剂型外墙涂料》(GB/T 9757)中一等品及以上的等级要求;复层建筑涂料应符合《复层建筑涂料》(GB 9779)中一等品及以上的等级要求。
(四)本市住宅修缮工程使用的空调滴水管应符合《建筑用硬聚氯乙烯(PVC-U)雨水管材及管件》(QB/T 2480)或《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 5836)的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五)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应按照《关于明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范围的通知》(沪修缮质检[2014]2号)的要求实施,各实施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严禁先使用后送检。
(六)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材料属于备案管理范畴的,应按照《关于明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材料备案要求的通知》(沪修缮质检[2014]3号)的要求实施,凡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备案证明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市住宅修缮工程。
三、进一步加强对抽检不合格或假冒伪劣材料的管理
(一)各区(县)修缮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发现不合格或假冒伪劣材料的,除要求整改外,还应依据相关规定,对实施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等予以处罚。
(二)市住宅修缮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市住宅修缮工程材料供应商的诚信管理制度,根据市、区抽检材料的不合格情况,对相关的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材料供应商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材料供应商纳入不良名单,限制其材料在本市住宅修缮工程中使用。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