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普法(十)——购买二手房前必须查清的三个要点 ( 2023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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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二手房时,存在很多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其中关于房屋权属有三个要点在购房前一定要查清:
第一,房屋是否设立了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设了居住权制度,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在居住权届满或是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所以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同时调查该房屋是否设立了居住权,如果设立了居住权,建议购房者在确认房屋居住权注销后再行购买。
第二,房屋在出售前是否已经出租给他人。如果房屋已经出租给他人了,鉴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购房者即便是购买了该房屋,也必须等到该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才能入住。
第三,房屋在出售前是否存在被抵押或者被法院查封的情况。房屋一旦办理了抵押登记或者被法院查封,将无法顺利地办理过户。此外,购房者还可以在购房合同中要求卖房承诺,一旦其擅自将房屋办理抵押登记或者因其债务问题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的,购房者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卖方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权的费用以及购买同等规格的房屋而多产生的费用,以此来保障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至房屋过户登记前的这段时间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