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妮娜同志任职的通知 ( 2026年05月29日 )
沪建委〔2026〕77号
关于张妮娜同志任职的通知
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张妮娜同志任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公房经营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沪建委〔2026〕77号
关于张妮娜同志任职的通知
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
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张妮娜同志任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公房经营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