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私房政策处 ( 2018年07月25日 )
(一)负责制订本市落实私房政策实施意见;
(二)指导各区妥善处理“文革产”“错改产”“代管产”“动员回乡产”,以及“文革”前被错误没收私房等历史遗留问题;
(三)会同市公房管理部门指导宗教代经房产、“文革”前代经房产的相关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宗教房产纠纷;
(四)指导各区落政代经房产矛盾的化解,组织编制解决落政代经矛盾市级补贴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市级补贴落政房源、市级补贴资金统筹安排和管理;
(五)承办落实私房政策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