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管理处(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 2018年07月25日 )

(一)负责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本市住房保障制度;

(二)负责拟订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房源筹措、房源管理、分配供应、使用管理等政策;

(三)负责编制本市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和开展统计工作;

(四)负责拟订调整住房保障准入和退出标准;参与制定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相关价格和租金标准;

(五)负责本市保障性住房制度实施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市属保障房企业、区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筹措、房源管理、分配供应、使用管理等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七)指导监督市级单位、区公有房屋租金调整落实工作和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参与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公有房屋租金调整;

(八)配合做好部队住房制度改革;

(九)承办住房保障管理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