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建设监管处 ( 2018年07月25日 )

(一)负责本市住房建设的行业监管,制订住房建设和配套建设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协调各区住房建设和配套建设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政、公建项目投资计划、新建住宅配套储备项目计划、住宅竣工配套计划等各类住宅专业计划,并监督管理;

(三)负责本市新建住宅配套项目的技术储备、前期审批、工程量及进度审核、建设监管、后评估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管理制度,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干审核,参与新建住宅配套项目的资金核拨及使用监管、审价审计等管理;

(五)承担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市政配套建设推进办公室的日常协调工作;承担征收安置房项目认定等工作;

(六)负责本市租赁住房建设的协调推进,组织相关政策拟订和年度计划编制等工作,督导、检查各区租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的任务落实等工作;

(七)负责研究制订本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相关政策及制度,负责本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八)承办新建住房交付、配套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