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廉租住房申请审核中严格执行有关申请材料收取要求的通知 ( 2023年08月23日 )

各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浦东新区建设交通委: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居村组织减负专题会议相关要求,现就本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时有关材料的收取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各区住房保障机构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房规范〔2019〕10号)和《关于推进实施廉租房申请“一件事”改革工作的通知》(沪房保障〔2020〕123号)相关规定要求收取有关申请材料,严禁额外增加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证明材料。

二、抓紧对廉租住房初审、复审中是否存在违规要求居村组织出具证明材料的情况进行排摸梳理,对发现有违反规定情况的,要立行整改,即知即改。

三、要会同民政部门加强对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廉租住房受理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廉租住房申请受理和审核的规范化水平。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