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认定和运营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 2025年10月21日 )
一、制订背景
2023年起本市探索在既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中创新打造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推进过程中,市房管局结合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面上管理要求,通过有关文件和政策口径对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遴选及运营管理等事项作了规定,为项目快速筹措供应和规范运营提供了较好支撑。
经过两年多发展,本市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规模体量快速增加,产品形态不断优化,对项目遴选认定和运营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加规范做好相关工作,市房管局在梳理整合已有规定、总结提炼相关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订形成了《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认定和运营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制订依据
主要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2〕12号)和《上海市推进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等相关规定制订。
三、主要内容
《上海市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认定和运营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共四章、十八条,主要包括项目遴选认定和运营管理两部分内容。
(一)项目遴选和认定
对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遴选认定全流程予以规范,共分为项目储备、项目预选、项目改造、项目核验、项目认定、项目挂牌、项目复核七个环节。
储备方面,明确储备清单筛选的相关原则。预选方面,明确预选主体、考量因素。改造方面,明确改造具体要求,对相关配置标准进一步细化规范。规定房间床位配置以4人间为主,非中心城区项目可提高双人间、单人间占比;房间内需有卫浴设施和个人储藏空间,房间外应有共享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中要突出“家”的特点。核验方面,明确了核验主体、核验内容。认定方面,明确由区房管局认定并报市房管局备案。挂牌方面,明确经备案的项目,装挂全市统一的铭牌及标志、标识。复核方面,明确建立年度复核制度,经复核不再符合认定条件和相关要求的,取消认定和挂牌,不再享受专项财税支持政策。
(二)项目运营管理
对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运营管理涉及的有关特殊性要求进行明确,主要包括供应范围、配租方式、资格审核、租金租期、日常管理服务、星级评定等。
其中,供应范围上,对主要供应对象作了界定;配租方式上,明确以单位包租为主以及供应的优先次序;资格审核上,明确有关便利化支持措施;租金租期上,考虑到入住实际需求,明确租金可更灵活;日常管理服务上,明确项目单位、区房管局、属地街镇等各自职责;星级评定上,明确根据品质、服务、社会效应等维度对项目进行星级评价,评定结果与支持措施相挂钩。
此外,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遴选方式筹措的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性质上仍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为此明确其他未明确的有关事项,按照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