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业主委员会未按照规定进行分户账目的设立,属于违规行为吗。 ( 2022年11月29日 )
来信标题: 咨询业主委员会未按照规定进行分户账目的设立,属于违规行为吗。
来信编号:沪房网〔2022〕02676号
来信时间:2022-11-14
来信内容:
您好,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第十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账户的开立,应当按每幢住宅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目。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按照规定进行分户账目的设立,属于违规行为吗,谢谢您。
发布时间:2022-11-28
回复单位: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回复内容:
告知书
li jingfang 同志:
对您反映的编号为沪房网〔2022〕02676号的信访事项,我单位已处理完毕。
您好,《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专项维修资金帐户。业主委员会开立专项维修资金帐户时,应当提交开户申请书、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备案文件、业主分户清册等资料。
因此,商业银行在收到上述资料后按每幢住宅立帐,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帐。目前,业主委员会未提供业主分户清册的,商业银行无法办理开户或资金划转业务。如有上述情况,业主委员会可向商业银行申请补录相关信息。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