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小区停车规范 ( 2022年01月11日 )

来信标题: 咨询小区停车规范

来信编号:沪房网〔2021〕06355号

来信时间:2021-11-29

来信内容:

    自贵局颁布《沪房规范〔2021〕11号》后,我们小区部分后面买车只有临停车位的车主似乎有了法律依据,现看到小区内有空车位就停,把原来比较有序的小区停车秩序一下子打乱了。经常有车辆业主间的争吵和报警情况发生。现车主之间的焦点主要集中在11号文中的第三条“……不得作为固定停车位出租...。”内容。由于历史原因,我们小区物业为便于对车辆管理,从2004年房屋交房时,就对地面部分车位进行编号并与有车辆的业主签定固定位置停车。小区这样的停车程序已经维持有17年了,大家也都习惯并相安无事。现11号文突然提出了小区地面没有固定车位的说法,这就给后面买车,在排队还未轮到有固定位置停车的业主似乎有了的法律依据。(注:我们小区“固定位置的车位”只是晚上固定停车的位置,白天如车辆离开了,其他车辆也可以随时停放) 。现贵局出台11号文中并未对之前历史上几十年已形成的固定停车位置如何处置或延续进行解释,从而给原来有车位和现在临停车位的业主间产生异议。 故咨询:后面是否有11号文的细则出台?或者可否有保留11号文颁布之前已经形成的固定停车位置的约定俗成的办法?或者说一刀切,所有固定停车位置全部废除?

 

发布时间:2021-11-30

回复单位: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回复内容:

                 答复意见书

孙** 同志:

对您反映的编号为沪房网〔2021〕06355号的信访事项,我单位已处理完毕。

您好,您反映颁布《沪房规范〔2021〕11号》后,未对之前历史上几十年已形成的固定停车位置如何处置或延续进行解释,从而给原来有车位和现在临停车位的业主间产生异议。故咨询:后面是否有 11号文的细则出台?或者可否有保留 11号文颁布之前已经形成的固定停车位置的约定俗成的办法?或者说一刀切,所有固定停车位置全部废除?

本单位认为 2021年 10月 1日起,《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沪房规范〔2021〕11号)(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2021年 10月 1日前制定的本小区停车管理制度可继续沿用。2021年 10月 1日后,制定或修订的本小区停车管理制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