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换届改选小组无权修改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 2020年11月10日 )

来信标题: 业委会换届改选小组无权修改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来信编号:沪房网〔2020〕01660号

来信时间:2020-10-26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级职能部门领导: 上海市网上信访公开回复中查询到2018年1月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复函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关于业委会换届改选小组工作职责的复函》。复函称:经与市主管部门研究,换届改选小组的职责是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由此,修订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的建议应由业主提出。 请市主管部门明确示下:业委会换届改选小组无权修改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换届改选小组仅仅只负责选举产生新一届业委会。

发布时间:2020-11-02

回复单位: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回复内容:

 信访事项答复意见

您好!

对您反映的编号为沪房网〔2020〕01660号的信访事项,本单位已处理完毕。现答复如下:

您好,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不属于换届改选小组的法定工作职责。业主大会拟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的,应当在换届改选小组成立前,或者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0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