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 ( 2018年09月03日 )
来信标题:
动迁安置
来信编号:
网[2018]000157320
来信时间:
2018-09-02
来信内容:
曾反映03年进贤路61号动迁一直未被安置,也没拿到动迁款,求决。此次反映上海市卢湾区动拆迁有限公司在拆迁中将安置对象其和鲍文松和变更为鲍文松和鲍斌圆至愚园路61号,导致其流离失所十多年,要求查处上海市卢湾区动拆迁有限公司的失职渎职行为。此次反映前信无回复,并建议在市民一网通中引入法院一网通,便于沟通与管理。
发布日期:
2018/09/04 12:00:00
回复单位: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回复内容:
您于2018年09月02日信访反映的事项收悉。
如需行政复议,请就需复议的内容,书面向我委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