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第一批(2019年)非本市户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 ( 2020年07月15日 )
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初审通过、并经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复审,符合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居住证积分情况、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长宁区第一批(2019年)非本市户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盖章)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5日起—2019年7月19日止
接待地点:长宁区威宁路258号6楼接待室
接待时间:每周一、周三上午9:00至11:00
举报电话:62915843
举报信箱:威宁路258号6楼
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举报信箱(邮编:20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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