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房票”来了,首个试点地块是→ ( 2025年12月23日 ) 来源:普陀房管
为加快推进旧城区改建,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12月18日,涉及普陀区甘陵小区一号、二号、三号地块的《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发布。
其中涉及一号、二号地块的《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房票奖励办法》《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文件一并发布,确定了旧改范围内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获得补偿的标准及机制。
记者从普陀区房管局获悉,这份补偿方案中最大的亮点便是普陀区首次在征收地块中试点“房票奖励”,甘陵小区地块成为上海中心城区率先试行“房票奖励”机制的旧改征收项目之一。
甘陵小区地块房屋征收四至范围为:东至黄陵路,西至延长西路780弄,南至延长西路,北至甘泉路,考虑到地块房屋类型的不同,整幅甘陵小区地块具体划分为3个地块实施推进。
通俗来说,“房票奖励”就是被征收居民在选择货币补偿后,若购买本区居住产权房的,满足条件可以获得的额外奖励。
《房票奖励办法》中明确,按期签约、协议生效且按期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且不购买本地块产权调换房屋的,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购房合同(预售/出售合同),购买符合规定的普陀区居住房屋的,凭购买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等权利凭证,按被征收居住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房票奖励”,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计。购买多套居住房屋的,仅限享受1次“房票奖励”。
普陀区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作为普陀区首个试点地块,该房票有以下三个特点:首先,奖励办法中针对所购居住产权房的区域范围规定只要在普陀辖区内即可,不限制现房、期房和存量二手房,但不包括商住两用房及使用权房。其次,为真正让利于民,“房票奖励”适用期限相应放宽到“《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次日,即2025年10月1日起至签约期限截止次日起12个月内”均可适用。第三,“房票奖励”以被征收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但考虑到甘陵小区一号、二号部分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故设置了5万元的“保底”奖励,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计。
在“房票奖励”中所适用的购房主体上,普陀区也作了相关探索。考虑到被征收居民可能有养老等顾虑,购房人不局限于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其配偶、父母、子女、被征收房屋的户籍在册人员以及经评审认定符合居住困难户条件的人员购买符合规定的房屋,亦可获得相应奖励。
接下来,为了让居民充分了解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及计算,普陀区房管局、甘泉路街道以及征收事务所将结合后续房地产价格评估结果,把政策讲明白、讲透彻,替被征收居民算好每一笔账,让群众定心选择、放心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