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4年03月21日 )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成效

  2023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房屋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主题教育为推动,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确保房屋管理法治建设正确政治方向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发挥“关键少数”垂范带动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类业务培训班的重点内容,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学习材料中法治相关内容。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组织和部署各项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供给,促进行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

  本年度发布《上海市旧住房成套改造和拆除重建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管理规定》等文件,涉及城市更新、租赁监管等领域。根据要求,有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

  (三)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推进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强化清单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实现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入实施权责清单制度,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加强行政职权标准化建设,强化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试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注重消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量梳理行政备案事项。

  2.围绕服务民生,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为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度,推动“廉租住房申请”等高频事项优化改造,推动“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全周期管理服务一件事”改革。深化“两个免交”应用,推动“一网通办”事项的系统开发。全面贯彻落实本市关于“居村减负”的工作要求,推进“精简居村组织出具证明”相关工作。

 3.开展法治学习宣传

  紧紧围绕服务住房高质量发展主题,广泛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宪法、民法典以及房管领域政策法规为普法重点,通过“宪法宣传周”集中普法、政策宣讲等形式,依托政务新媒体“房可圆”、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平台,广泛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推动行业从业人员学法用法,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群体特点,围绕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等业务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行业法治素养。

  (四)夯实重大行政决策和公平竞争制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工作。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逐一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四类标准”进行梳理审查,将其作为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重要举措。

  (五)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办理,促进矛盾多元化解

  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将其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组织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开展府院联动,实现府院联动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常态化。

  (六)加快推动数据赋能和应用,助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注重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推动数字技术赋能法治,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加强城市运行“一网通管”建设,促进行业治理转型升级。做强“随申办”应用,持续完善“我要租房”应用场景服务功能。推进“智慧物业数品质”建设,提升行业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拓展法治建设成果。

  (一)深化房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为目标,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完善重点学法内容,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继续加强法治培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提升房管领域法治工作水平

  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履职答复及行政复议工作的研究,提高工作效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为契机,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工作质量,保障法律事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着力降低行政争议的发生率。

  (三)统筹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以推进数字化建设为牵引,推动建设市房管局统一基础数据平台,实现相关系统核心要素信息的共享。围绕人民群众关切,完善“应用场景,为城市更新、青年人和建设者提供一系列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