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备案新设申请的备案前公示(沪建房管估示〔2023〕90号) 更新时间:( 2023年12月14日 )
根据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备案的申请。
为保障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公开透明,现将申请备案企业的有关情况,进行备案前公示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福建同人大有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N9276,负责人温兴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9年04月18日,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丽园路700号5楼501室D-017单元。
现设立该分公司的福建同人大有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编号3520210040,备案等级一级,有效期至2024年04月29日。
2、评估师情况。现有评估师3名,均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姓名 |
评估师 |
估价 年限 |
是否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
备注(其他专业领域 评估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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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号 |
其他专业领域 评估师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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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清泉 |
3520200112 |
-- |
3 |
专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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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阿芬 |
3520180097 |
-- |
5 |
专职 |
-- |
温兴华 |
3520170084 |
-- |
6 |
专职 |
-- |
3、申请事项。备案新设。
4、备案等级。一级(分支机构)
对上述情况有异议需要反映情况的,请于2023年12月24日前(以发出邮戳为准),将书面反映材料寄至以下地址:
来信请寄: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1712室
邮 编:200125
反映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公章;反映人为个人的,请签署真实姓名;为便于沟通,请所有反映人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