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633号提案的答复 ( 2026年07月30日 )
“关于为业主委员会规范履职提供专业支撑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业主委员会是是党建引领下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主体,您提出构建专业技能支撑和服务保障体系等建议,对推动本市业委会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关于构建业委会专业技能支撑体系的建议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街镇应当会同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业委会委员进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日常运作规范等培训,并明确将培训记录作为办理业委会备案的必备材料之一,为业委会委员获取履职相关专业知识提供支撑保障。此外,按照基层治理骨干培训相关工作要求,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房屋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季度集训周”,对业委会等物业治理相关主体开展专项培训,培训内容覆盖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使用管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委会规范运作等方面,通过政策法规讲解和案例交流分享等方式,帮助业委会成员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目前,市委组织部正会同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房屋管理局研究起草加强业委会委员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我们将结合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业委会培训制度和技能支撑体系。
二、关于构建业委会专业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议
2026年1月,为全力破解住宅小区物业治理难题,推动实现社区高效能治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党建引领物业治理的若干措施》,明确提高业委会规范化运作水平。
在共有资金管理方面,《关于加强党建引领物业治理的若干措施》明确,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推行小区公共收入统一记账,推广开设小区公共收入监管账户,鼓励引入第三方代理记账机构;推行共用设施设备新增、维修、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统一审价和集中采购审价服务,推行统一实施年度(换届)审计,鼓励各区探索建立相应的经费支持机制。
在物业费测算方面,市房屋管理局建立了物业服务价格评估制度,组织指导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研究制定《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价格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住宅物业服务价格评估规范》,涵盖了综合管理服务、保洁、保安、保绿、维修等方面的服务标准、人员标准、采购标准、管理标准内容及相关评估要求,同时建立了专业评估人员培训机制,培育了一批备案评估机构和专业评估人员,面向社会开展物业服务价格评估服务。下一步,我们还将定期发布住宅项目物业费成本信息和计价指引、典型小区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定价提供参考。
在业委会秘书制度探索方面,《关于加强党建引领物业治理的若干措施》明确,由居民区“两委”选派社区工作者兼任业委会秘书,协助业委会处理日常事务,推动业委会更好履行选聘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拟订公共收益管理使用分配方案、监督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组织补建筹集等。目前,市房屋管理局、市委组织部正在研究制定开展业委会秘书制度试点的指导文件,进一步规范业委会秘书工作,适时面上推广相关工作经验。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房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