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386号提案的答复 ( 2026年07月30日 )

  “关于激活‘物业赋能养老’新范式,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老龄化趋势日益显著,银发经济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养老服务的有关部署,市房屋管理局积极配合民政部门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探索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助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一、关于促进规范均衡发展,多维宣传融入社区的建议

  《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中明确,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探索开展物业服务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并明晰了养老服务内容、质量、支持政策等方面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从事养老服务的,应当参照国家和本市养老有关规定执行。2025年,市房屋管理局配合市民政局在部分区组织开展了“物业+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推动有能力、有意愿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助力社区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本市已有仙霞物业、延吉物业等多家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到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取得一定成效。

  二、关于聚焦重点明确定位,加快规范服务标准的建议

  2024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推行“社区+物业+养老服务”,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指明了方向。各区结合本辖区实际,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的优势,可以指导其配合社区加强居家养老政策宣传引导,也可以在养老行业管理部门、属地街镇和居(村)民委员会指导下,引导其通过成立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民非组织或者与第三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合作等方式,参与到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中,助力社区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

 三、关于加强专业服务支撑,完善服务评估机制的建议

  一是加强专业支持。市房屋管理局鼓励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养老工作人员参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逐步建立一支复合型、专业化的“物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同时,充分发挥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行业服务作用,通过梳理政策规定、共享优秀案例、搭建学习和资源对接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引导。

  二是加强财政支持。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入职补贴实施办法》《养老护理员激励补贴实施办法》,明确护理员服务连续满一定年限后可发放对应激励补贴,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在培训医养结合人才上,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财政补助资金分类向全科等紧缺专业倾斜,推动医养结合社区平台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强化专业评估。市医疗保障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长期照护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医管发〔2025〕32号),全面规范本市长期照护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认定工作。支持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联合长期照护师培训机构,组织物业人员开展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培训,参与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评价,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的长期护理服务人才队伍,为“老有所护”注入新鲜血液。

 四、关于构建多元支持体系,促进资源整合联动的建议

  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给予多项税费减免,包括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免征契税,以及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物业服务企业如开展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均可按规定享受上述优惠。

  二是推广养老信息员。为方便老年居民获取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信息,区民政部门结合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街镇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情况,指导街镇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梳理辖区内为老服务资源,包括养老服务、社区卫生服务、适老化改造、康复辅具租赁等为老服务资源,家政、维修、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专业服务企业以及志愿者组织、社区爱心企业等,统一提供给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等专门位置展示各类相关服务资源的基本情况、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鼓励试点区打造居家社区养老统一管理平台,接入一网通办,统筹各类养老服务资源。

  下一步,按照市委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市房屋管理部门将继续配合市民政等部门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养老服务,持续深化完善本市养老服务体系。一是研究制定推进我市“物业+养老”服务方案,从服务模式、服务内容及收费、日常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事养老服务模式进行全方面规范,助力居家养老服务完善体系。二是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养老服务具有自愿性和市场化属性的特点,从鼓励引导角度,市房屋管理局结合正在研究的物业行业信用评价政策,拟对提供居家养老物业服务的企业给予信用激励加分。三是依托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载体,建设“物业+养老”服务平台,归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养老服务机构清单、服务范围等信息,推动服务供需对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结合自身智慧物业平台建设,搭建服务在线预约、支付和评价等功能,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房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