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3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6年07月30日 )

  “关于进一步夯实上海城市安全,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守护生命门,筑牢第一防线的建议

  为充分发挥老旧小区改造在提升民生福祉、消除安全隐患方面的助推作用,我局拟按“因地制宜、分类处置”的原则,积极配合市消防救援局,将高层建筑的防火门更新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中同步推进实施。改造标准按原设计标准,竣工交付以消防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验收为准。改造过程中健全联合检查机制,加强与市消防救援局等部门的联动。

  二、关于可燃外保温排查整治的建议

  针对本市采用可燃外保温的高层住宅,前阶段我局协同市消防救援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指导各区全面开展核查,基本摸清建成时间、层数、建筑面积、外立面材料等关键信息,并研究后续分级分类处置路径。为规范高层建筑外保温修缮施工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控水平,已会同市消防救援局研究编制《高层住宅建筑外立面非阻燃外保温改造施工管理导则》。

  三、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

  我局将协同消防、公安部门,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消防安全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检查小区内消防设施运行状况,保障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发现设施故障及时维修,涉及使用维修资金的,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符合紧急维修情形的,及时制定维修更新方案,报业主委员会审核后实施,并同步报告属地街镇。

  衷心感谢你们对本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