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164号提案的答复 ( 2026年07月30日 )
“关于在旧住房改造中同步推进地下空间开发”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旧住房成套改造工作,明确要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强合力加快推进。2022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房屋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围绕工作机制、实施路径、建设标准、改造模式、法治保障、资金支持等方面,持续完善政策措施,推动旧住房成套改造从“解决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全方位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二、关于您提提案的相关考虑
一是强化规划支持,鼓励集约利用地下空间。本市鼓励支持原址改建、拆除重建等旧住房改造项目充分利用小区既有用地,加强集约混合利用,用好空闲地和地下空间,可结合改造方案,按需开展相应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明确地下空间范围及功能引导,在保障建设的同时,预留实施弹性。
二是细化建设要求,积极呼应民生停车需求。在建设要求方面,我局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完善相关管理要求。2025年,我局配合市交通委完善包括老旧小区在内的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停车管理要求,相关内容纳入《关于优化城市更新类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审核工作的通知》(沪交设运〔2025〕146号),明确“对于拆除重建的城市更新项目,原则上应在所属地块红线内按现行标准要求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等管理要求,积极呼应民生停车需求,鼓励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基本停车供给。
三是明确产权登记路径,保障地下车位合法权益。在地下车位产权保障方面,针对旧住房改造项目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如涉及车位开发建设的,可根据现行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等规定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是坚持多措并举,加强政策保障。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做好区域规划、空间优化、功能转化等工作,完善各类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和服务设施。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要素的重要作用,实现多方共赢。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