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6年07月30日 )
“关于进一步提升物业治理能力 优化‘上海物业APP’功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物业服务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服务质量事关民生福祉、群众获得感。近年来,市房屋管理局以规范信息公开健全制度规范、强化监督管理为抓手,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一、关于公共收益补充维修资金信息公开的建议
依据《上海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规定,本市全面建立公共收益监管账户管理制度,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开立一个监管账户,并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分设账簿,所有公共收入直接存入监管账户,严格落实专户专储、单独列账、公开透明的管理要求。市房屋管理局已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中完整录入小区公共收入基本信息、合同信息及明细信息,业主可通过“随申办”移动端、小区公共收益查询二维码等渠道,实时查询本小区及对应门牌幢公共收入及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一步推动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规范化、透明化运行。
二、关于加强业务培训的建议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市建立了分级分类的多元培训体系。2025年,结合市委组织部“季度培训周”工作安排,聚焦维修资金管理、公共收益规范使用、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等重点内容,面向全市业主委员会委员等基层治理骨干开展2次专题业务培训。同步结合物业行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各区房管部门、街镇房管机构2000余名基层工作人员,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年度集中培训。同时,本市依托上海市物业管理培训平台、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公益培训载体,搭建常态化线上培训渠道,通过免费开放在线课程、定期举办公益讲座、丰富课程供给等方式,强化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一线从业人员常态化业务教育,持续推动物业管理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三、关于完善公共收益奖惩机制的建议
市房屋管理局始终将公共收益规范管理、信息公开作为监管重点,持续组织市、区房管部门联合属地街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履行管理职责。2026年,市房屋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本市住宅物业服务日常巡检和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将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收支账目管理、信息公示情况列为重点巡检内容,由各区房管部门会同属地街镇按季度开展全覆盖检查,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另外,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公共收益相关信息、未按规定及合同约定结算交存公共收益等行为,严格按照《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失信行为记分规则》相关规定,由各区房管部门依法予以失信记分处理,强化违规行为约束惩戒。
四、关于设置奖励机制的建议
2018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废止后,本市同步转变行业监管方式,构建形成以物业行业信用评价、住宅物业服务履约质量评价、社区居民满意度评价为核心的多元化、全维度综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直接作为建设单位、业主大会选聘、续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参考,推动行业良性有序发展。在此基础上,“上海物业”小程序已正式开通“月度服务评分”功能,居民可对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物业服务企业实际履职情况开展在线打分,相关分值可在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实时查询,畅通居民监督评价渠道。
五、关于小程序升级问题的建议
“上海物业”小程序已建立业主身份核验机制,通过微信、支付宝平台运营商二要素(手机号实名认证)完成基础验证,同步对接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与房屋产权系统进行信息匹配,结合“随申办”身份认证功能、市大数据中心人脸识别服务进行多重核验,仅向身份核验通过的业主开放相关服务功能,既为小区电子投票等高频场景应用提供坚实数据支撑,也严格保障业主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权益。
下一步,市房屋管理局将按照市委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本次意见建议,持续完善制度规范、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一是结合《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法规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共收入等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健全物业服务行业常态化培训机制,增加培训频次、丰富课程内容,持续提升基层治理骨干和行业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强化信息化系统安全建设,对于“上海物业”小程序操作堵点问题,持续协同市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对相关功能模块进行优化调整,不断提升信息安全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房屋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