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6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6年07月30日 )
“关于推进本市老旧弄堂一体化物业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当前本市部分老旧弄堂存在产权多元、管理主体缺失、设施老旧、治理机制不畅等问题,推进一体化物业治理、改善居住环境,符合群众期盼和超大城市精细化治理要求。
一、关于开展专项普查,厘清底数与症结
本市自2007年开始建设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现已基本建成覆盖全市1.3万余个住宅小区、70余万个门牌幢、900余万分户、1800余家物业企业的房屋基础数据底图,涵盖旧式里弄、新式里弄、商品住房等各类小区,整合了公房管理、维修资金管理、行业监管等功能。近期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完善基础数据动态更新机制,持续融合各类治理业务数据,为分类施策推进物业治理奠定基础。
二、关于坚持 “一地一策”,探索多元化治理模式
结合老旧弄堂产权复杂、规模零散特点,分类推进物业覆盖。
一是“自治 + 专业”管理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在尚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且未组建业委会的住宅小区,居委会应当组织居民做好公共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对条件成熟的弄堂,指导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一体化管理;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弄堂,由居委会依法组织居民做好相关物业管理工作。
二是街道托底管理模式。《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街镇应当建立物业应急服务保障机制;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临时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未成立业委会的,经20%以上业主提请,由居(村)委会报街镇在预选库中选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临时服务。对产权复杂、暂不具备自治条件的弄堂,由街镇牵头委托国企物业或专业机构提供基础托底服务,先解决 “有人管” 问题。
三是连片打包管理模式。对规模较小且相邻的老旧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区域合并或管理单位合并,实施规模化、区域化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能。
三、关于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基础设施更新
近年来,本市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将其摆在城市更新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在消除住房安全隐患、确保房屋安全前提下,不断提升改造标准、丰富改造内容,具体内容包括房屋本体修缮、基础设施完善、公共空间提升等,有效解决了老旧小区的房屋老化、居住不便等问题,切实提升了居住环境和居住品质。
针对规划保留的各类里弄房屋,各区结合实际情况,按照 “确保结构安全、完善基本功能、传承历史风貌、提升居住环境” 的要求,有序制定并实施里弄房屋修缮改造计划,有条件的可在房屋修缮的同时,开展管线整理、增设更新照明设施、修补绿化、整治环境等。经统计,“十四五” 期间全市共实施里弄房屋修缮改造约130万平方米。
此外,针对部队产权的里弄房屋,目前已纳入属地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按照属地同等标准实施改造。
四、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完善保障机制
各区政府通过达标补贴等方式,持续改善2000底前各类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为发挥政府补助资金激励和引导作用,本市即将出台《上海市推进物业行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各区对直管公房、系统公房、售后公房等老旧小区通过物业服务达标奖励机制给予支持,奖励资金优先用于提高一线员工待遇或对小区实施“更新”改造等。
五、关于加强宣传引导,凝聚治理共识
我局积极通过主流媒体、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工作,在房可圆公众号升级党建引领物业治理专栏,指导各区利用多种媒介加大宣传,推广老旧弄堂治理优秀案例和具体实践,引导形成党社区组织引领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和居民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房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