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5年05月30日 )

  “关于崇明区实施城中村改造需市区联合土地储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城中村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和治理工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的重要举措,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和百姓福祉。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全市上下积极推进。自2014年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以来,不断完善改造政策,不断优化改造机制,不断强化工作合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促进了居住环境、区域功能、产业经济和风貌保护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到2026年底,全面启动整体改造项目,全面完成整治提升;力争在2027年,基本完成城中村整体改造项目的改造;同步推进实施规划拔点。根据本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崇明区涉及整体改造项目4个,其中2025年启动2个,2026年启动2个,前期改造资金需求较大,任务较重。您提出的问题确实是崇明区城中村改造推进中客观存在的困难。考虑到崇明区的实际情况,市住建委、市房管局作为本市城中村改造的牵头部门,将积极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对崇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予以支持。

  一、关于“将整体改造项目纳入市级土地储备计划”

  针对崇明区整体改造项目,我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多次专题研究,初步同意将崇明区城中村整体改造项目纳入市区联合储备范围。市区两级联合土地储备工作由市规资局牵头,建议崇明区与市规资局加强沟通。

 二、关于“明确市区两级联合收储出资比例”

  按照《进一步深化改革本市土地储备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市区联合储备项目出资比例原则上为5:5,考虑到崇明区财政比较困难,我局已多次与市级相关部门提出,要在崇明具体项目的市级出资比例上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目前正和市级相关部门会商研究,待市级部门形成统一意见后,将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关于“协助引进合作开发企业”

  上海城中村改造有储备改造、委托改造、合作改造和自行改造等四种路径,其中,合作改造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入合作开发企业改造城中村。上海一直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资金有序参与城中村改造,我们将积极协助崇明区政府引进有实力的合作开发企业参与崇明城中村改造。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