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6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5年05月30日 )
“关于落实小梁薄板房屋协议置换项目资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快推进本市“两旧一村”改造,是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贯彻《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工作举措。2022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旧区改造、旧住房成套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2022〕53号),明确小梁薄板房屋要在2027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
考虑到郊区小梁薄板房屋面广点散、资金投入大、按规划拆除后主要用于社区补短板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等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于2023年联合印发了《本市郊区小梁薄板房屋改造市级支持资金实施办法》(沪建房管联〔2023〕499号),对纳入本市2023-2025年改造计划,经认定拆改用于公益性配套设施的郊区小梁薄板房屋改造项目,市级按照经认定的用于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拆改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5万元定额支持。
下一步,针对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郊区小梁薄板房屋改造现实情况和困难,市房屋管理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进一步做好市级补助资金支持政策调研,共同支持好郊区小梁薄板改造相关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小梁薄板房屋协议置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