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2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5年05月30日 )

  “关于改善我市老旧小区新能源车充电桩安装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本市高度重视充换电设施发展,2013年以来已先出台了五轮支持政策,有力促进了本市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推广。截至2024年底,全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64.5万辆,已建充换电设施约98.1万个,其中自用设施约73万个,全市车桩比1.7:1,居全国领先水平。

  2025年3月,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修订印发了新一轮《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强化充换电设施高质量发展政策保障。关于缓解老旧小区充电难问题,《办法》明确了支持措施,其政策导向和您的建议是基本一致的。

  一是支持小区周边道路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办法》鼓励中心城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在小区周边路边停车泊位试点划设“新能源车专用充电车位”,配套建设充电设施。项目通过验收后,可享受30%设备补贴和最高0.5元/千瓦时度电补贴。住建、交通、公安、发改等部门共同在黄浦、徐汇等区组织开展了6个试点项目建设,目前运营情况良好,为挖掘小区周边潜力、丰富小区充电渠道探索了有效路径。

  二是支持老旧小区电力扩容升级改造。《办法》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将共享充电桩纳入综合改造范围,房管部门予以指导,统筹推进小区车位增设和共享充电桩布局。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2023年起市委将老旧小区电力扩容升级改造列入了民心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由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牵头,结合小区综合改造、美丽家园建设等,选择符合条件的小区,按需开展扩容升级改造。在保障好小区内充电设施电力容量的同时,尽量降低对小区的影响。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累计完成94个老旧小区电力扩容升级改造,超额完成民心工程任务。

  您提出通过绿化占补平衡推进小区公共充电桩安装的建议,我局配合市绿化市容局也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2023年,我局配合市绿化市容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沪绿容规〔2023〕1 号),进一步明确了居住区绿化调整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小区有涉及树木迁移、砍伐等绿化调整的,要向区绿化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且应保证调整后的绿地面积不得少于原有的绿地面积。此外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可结合实际,通过增加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建成绿地上所建的棚架绿化不纳入折算)、垂直绿化形式以平衡绿化总量,其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五可折算为地面绿地面积。增加的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垂直绿化应当与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同步完成。

  针对您提出要支持老旧小区建设立体停车位的建议,目前在符合高度控制、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的前提下,老旧住宅小区为改善居民生活和居住条件,在小区内独立或依附建筑增设机动车充电设施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但在小区业主共有部位新增设施设备需经过业主大会表决后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配合市发改委总结推广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经验,持续推进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充电桩的需求。市交通委将积极鼓励全市的公用、专用充电设施开放共享,为充电站周边的小区居民提供充电服务,有条件的减免停车费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住建委、市道运局、电力公司及时启动新一轮道路停车场充电专用泊位排摸和设置,根据新能源汽车充电供需区域缺口,在充分挖掘、利用好路外充电资源的基础上,结合本市新能源汽车与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以及路段供电能力和线缆条件,进一步完善充电专用泊位的设置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老旧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