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5年05月30日 )
“关于统一推进老旧小区电梯更新政府补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关系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强化住宅电梯运行安全管理,保障“垂直交通生命线”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全市加强既有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去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超长期特别国债相关政策,支持业主实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
一、关于完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流程
针对电梯更新专业性强、涉及主体多,进一步理顺更新工作流程,健全安全评估、结论解读、方案制定、价格咨询、更新(改造)申请、工程实施、监督检验、投入使用等工作机制,在《方案》中绘制了流程图,明确了住宅电梯更新的业务流程。针对居民意愿统一难问题,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搭建平台,在居民意愿征询、方案比选、资金筹集等工作中帮助业主形成共识。
二、关于明确政府补助标准、适用对象
国家部委超长期国债补助政策明确,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更换对象是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小区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电梯。重点支持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2004年1月1日之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补助标准为电梯更新,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住宅老旧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