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5年05月30日 )
“关于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线缆改造工程工作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综合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消除信息架空线等问题,本市从2015年起,按照“便民、利民、少扰民”的原则,试点将信息架空线入地工作与老旧小区改造结合,目前明确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优先内容统筹实施。其中:排管工程由市、区财政共担;线缆工程由各权属单位出资实施。在此基础上,市房屋管理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进一步研究梳理,并优化相关支持举措。
一是推动共建共享。按照全覆盖推进原则,在综合考虑线缆权属问题的基础上,对于新的老旧小区信息架空线入地工程,采用“共建共享”新模式,将管道、光缆、光交接箱等进行集约化建设(约85元/平方米),一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统筹实施。各权属单位负责线缆平移、割接及拆除等内容(约25元/平方米)。
二是提高补助标准。考虑老旧小区改造近年来逐步将房屋体检、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信息架空线入地等内容纳入实施范围,2024年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十四五”期间旧住房更新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适当提高本市“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补贴控制单价(从520元/平方米提高至580元/平方米),进一步强化资金支持。
三是夯实各方责任。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督促协调各权属企业尽快完成存量项目线缆入地工作,同时按照“市级引导,区级主导”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参照“共建共享”新模式实施。
四是强化沟通机制。建立由市房屋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通信管理局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改造与信息架空线入地计划的匹配度。过程中充分发挥属地街镇居委作用,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按照“能入则入,应入尽入”的原则,结合客观条件和居民意愿,因地制宜优化整治方案,经各方协商一致后实施。
五是完善后续管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由权属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后续我们将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研究信息架空线入地后续维修养护标准,明确管养单位以及新进信息线缆的准入要求等。在此基础上,夯实线缆权属单位维护责任,完善社区、物业公司等第三方巡查上报机制,及时消除私拉乱接等不规范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指导各区和各权属企业加快推进本市老旧小区信息架空线入地有关工作,切实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房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