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5年05月30日 )
“关于整顿居民生活区附近乱停车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精神,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我局在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中将增建停车设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推进,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小区通过挖掘内部潜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增建停车设施。
同时,《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车辆在全体共用部分的停放、收费标准、费用列支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应当拟订停车管理制度。为帮助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拟订好本小区停车管理制度,我局于2021年制定印发了《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规约》)等三个示范文本,其中包含了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专项规约,对收费标准、停车规范等提出了参考条款,比如业主多辆车阶梯式收费模式,使用人、外来车辆(含亲情车、临时停车)的停车费标准等;封堵通道、停放不当造成绿化损坏等违约行为以及僵尸车辆的处理等。业主大会可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拟定管理规约,并委托停车管理单位实施日常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各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并要求各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的约定履行好停车管理相关职责。同时,会同交通等管理部门,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停车难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市公共停车信息平台,继续推进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针对停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鼓励业主与住宅小区周边单位通过协商,实现区域内各类停车需求和资源供给的统筹整合,并通过电子屏、小区微信群、宣传栏等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文明交通、秩序停车意识。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停车管理有关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