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5年05月30日 )

  “关于加强数字化技术应用缓解社区停车矛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居民家庭拥有私家汽车,但既有住宅小区因为规划建设年代不同,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数量有限,与居民的停车需求之间存在差距。为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建章立制,规范小区停车管理

  2021年,我局修订印发规范性文件《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明确停车管理单位应当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小区停车管理制度或者停车管理服务合同中相关停车管理的约定;居民停车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不得擅自停放他人车位,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不得占用绿地、毁绿停车等规定。

  (二)完善规约,推动业主自我管理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车辆在全体业主共用部分的停放收费标准、费用列支和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为帮助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拟订好本小区停车管理制度,2021年我局修订印发了《管理规约》等三个示范文本,新增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专项规约专篇,对收费标准、停车规范等提出了参考条款,比如业主多辆车阶梯式收费模式,外来车辆(含亲情车、临时停车)的优惠收费模式,对封堵通道、停放不当造成绿化损坏等违约行为的处理方式等,指导业主大会灵活调整停车资源,满足更多居民的停车需求,引导居民有序停车。

  您提出建立停车综合管理平台、鼓励停车无人值守、建设社区智慧停车系统、开展宣传教育等相关建议,对缓解小区停车矛盾有非常好的借鉴意义。对此,我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监管,督促物业履职

  市、区、街镇房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对小区内机动车乱停放、占用消防通道违章停车等行为的发现、劝阻、报告职责,对于居民经劝阻拒不整改的,企业通过“上海物业”APP将违法违规行为报送至市网格化平台派单至相关责任部门处置。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相关职责的,将按照《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失信行为记分规则》予以记分处理,企业信用记分与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企业选聘相挂钩。同时,对于无道闸小区,指导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小区道闸智能化建设方案,报送小区业委会,经业主大会表决后实施。

  (二)数字赋能,推动资源共享

  配合市交通委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停车难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市公共停车信息平台,继续推进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工作。针对停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其周边商业配建停车场(库)、道路具备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鼓励业主与住宅小区周边单位通过协商,实现区域内各类停车需求和资源供给的统筹整合。同时,会同交通等管理部门,通过电子屏、小区微信群、宣传栏等加大停车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文明停车意识。

  目前,市交通委下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停车综合管理相关系统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公共停车场(库)管理、道路停车场管理、错峰停车资格管理、停车场(库)动态数据分析与展示等功能,以及上海停车APP等停车服务信息发布渠道。市数据局和我局将积极配合研究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整合相关数据资源,做好数字赋能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停车管理有关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