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4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5年05月30日 )
“关于加快推进本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和试点推行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关系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强化住宅电梯运行安全管理,保障“垂直交通生命线”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全市加强既有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去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超长期特别国债相关政策,支持业主实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
一、关于推行电梯保险制度
近年来,本市积极探索推广老旧电梯保险,鼓励保险企业发挥保险“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深入研究电梯全生命周期风险特征,不断丰富电梯保险产品供给。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数据统计,2024年上海财险业为全市1.1万余部电梯提供风险保障,多家保险企业提供各类保险产品,涵盖电梯责任类、电梯维保费用补偿类、电梯安全综合类等。下一步,本市将继续探索引入保险机制进行市场化运作,鼓励业主通过小区公共收益、业主自筹资金等资金来源购买电梯保险产品,引入保险公司参与电梯运行风险管理,为电梯维修改造提供兜底保障,提升电梯安全运行水平。
二、关于探索建立电梯养老金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电梯作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业主享有使用的权利,也理应承担义务。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属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业主依法表决后使用。《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下一步,本市将继续深化智慧电梯建设,通过人脸识别、人梯位置对比等技术手段加强维保过程管理,要求维保单位备案住宅电梯维保合同和易损件价格,通过智慧电梯码向居民公示价格清单。市电梯行业协会正在探索建立主流电梯品牌的整梯、主要零部件及维修、改造、更新工时等市场参考信息发布机制,供业主与相关主体参考。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住宅老旧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