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5年05月30日 )
“关于将老旧商品房小区改造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工作。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在切实解决住房安全隐患、确保房屋安全前提下,不断提升改造标准、丰富实施内容,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和居民需求“一小区一方案”,确保改造工作合理可行。“十四五”期间,我市按照每年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的目标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至2024年底已实施超过5300万平方米,今年还计划实施超过1500万平方米。
一、关于您提出的将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给予资金补助的建议。
目前我市已将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范围。2021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1〕2号),明确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对象主要包括2000年底前建成,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群众改造意愿迫切的老旧小区,有条件的区可以适当将2000年底后建成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但年限不得超过2005年底后。各区根据辖区内老旧小区实际情况,按轻重缓急制定改造计划,由市、区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诚如您所说,历年来我市由政府主导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主要是2000年底前建成的各类公房类小区,这些老旧小区通过实施整体的更新改造,改善了居住环境和生活设施。而在此之外,本市还有大量早期商品房小区,历经20余年已显老态,在居住环境、配套设施、日常维护等方面不尽人意,而由于维修资金难以覆盖更新费用等原因,其中仅有少部分通过居民出资或其他渠道进行过维修更新,大部分都没有开展过系统性的修缮。
近期,我们已组织各区对全市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基础数据、短板弱项、改造需求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十五五”期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我们计划在“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市公房类小区改造全覆盖的基础上,在“十五五”期间指导各区进一步加大早期商品房的改造力度。一是多元参与,强化社区共治。通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小区物业、业委会和居委会的协调联动,调动小区居民参与改造和日常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并结合小区的硬件改造促进物业服务的提效提质,实现老旧小区“软硬”治理双提升。二是创新机制,先体检后改造,将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部纳入房屋体检范围,在摸排房屋本体、排水管网等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把老旧小区改造和雨污水改造、信息架空线入地、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海绵化改造等有机结合,实现综合改一次、一次改到位。三是区域协同,指导各区以小区改造作为基本单位,加强部门协同、资源整合,推动小区内外整体改造,进一步提高改造能级。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