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0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4年05月29日 )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关于更加稳妥细致地推进美丽家园相关建设 真正做到为群众排忧解困、增强幸福感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既是民生工程又是民心工程,对改善市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为改善城市总体面貌和市民居住品质,我市不断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从规模来看,“十四五”期间,我市按照每年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的目标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以来已实施超过4000万平方米,同时改造积极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2021年以来已完工近8000台;从内容来看,我们按照“能同步就同步、能结合就结合”原则,将积水点排除、二次供水改造、雨污分流、加装电梯纳入同步实施范畴,减少施工扰民,还将信息架空线入地、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闲置资源利用、小区海绵改造等内容有机结合,根据小区实际和居民需求因地制宜丰富改造内容,实现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居住功能同步提升。
一、关于“以实际优化居住环境、满足居民需求为指挥棒稳妥推进美丽家园相关建设”
改造目标方面,目前本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般先由属地街道根据辖区内各个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居民意愿和改造迫切程度来编制改造实施计划,经区层面结合其他各类城市更新或基础设施类项目的时间表和资金需求,进行统筹安排和推进。市级层面总确定老旧小区改造目标,是自下而上汇总形成的改造计划。
征询程序方面,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应在实施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表决通过,表决情况经汇总后,需由业委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共同盖章确认。改造实施方案需根据确认后的修缮科目进行编制并在实施范围内公开。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宅修缮工程开、竣工复查工作的通知》(沪住修缮〔2024〕10号),相关表决和公开情况均为修缮管理部门进行项目开工复查的要件。
居民满意度方面,为加强本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和政府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市房管局从2013年起,逐步建立健全了老旧小区改造后评估机制,对项目文明施工情况、修缮改造效果、投诉处理情况等进行事后评估,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邀请居民、市民监督员、业委会、居委会按照《住宅修缮工程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对工程项目进行打分,充分发动居民群众参与评定和反馈老旧小区改造的工程质量和效果,相关测评结果将作为本市住宅修缮工程后评估结果的组成部分。根据《上海市在沪住宅修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沪房规范〔2023〕4号),后评估结果是在沪住宅修缮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本市住宅修缮行业监管的主要依据。
二、关于“探索发挥业管会主体作用、基层政府做好监督与服务工作的合理有效机制”
居民工作方面,我们按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搭建居民议事平台,问需、问计、问效于民,通过落实由区修缮管理部门、街镇、居委会、业委会、市民监督员、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参建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三会制度”(工程实施前征询会、工程实施中协调会、工程实施后评议会),实行“十公开”(居民意见征询结果公开,修缮科目和内容公开,施工队伍公开,监理和设计单位公开,主要材料公开,施工周期公开,文明施工相关措施公开,现场接待和投诉电话及地址公开,竣工验收移交结果公开,工程决算结果公开)等各项群众工作机制,改造前听取群众意见、过程中依靠群众推动、完成后接受群众监督。
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对老旧小区改造过程的参与意识,发挥市民群众对住宅修缮工作的监督作用,我们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推行实施市民监督员制度。市民监督员由项目实施单位会同实施小区居委会或业委会推荐,由小区内符合条件的业主或居民担任,聘期一般为修缮改造工程的工期。市民监督员的主要工作包括配合开展修缮改造工程的宣传,协助处理在实施改造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对工程现场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以及各类违规行为等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收集并转达群众对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项目的综合验收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宅修缮工程开、竣工复查工作的通知》(沪住修缮〔2024〕10号),群众投诉处置记录(汇总)是本市住宅修缮工程竣工资料的要件。同时,对于居民对改造工程的信访、12345热线投诉等事项,需全部处置并答复居民。
三、关于“引导把实事工程、惠民工程做得更加细致、精准、到位”
加装电梯项目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可行性评估、意愿征询、设计方案公示和安全性论证。一是可行性评估,结合规划要求、建筑条件、消防安全、小区环境等因素,初步明确楼栋加装电梯条件(具体分为三类:A类指具备直接加装电梯条件;B类指较难加装电梯;C类指不具备加装电梯条件)。二是意愿征询。申请人应当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方案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征求所在楼幢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应当征求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三是设计方案公示和安全性论证。在楼幢业主表决通过后,加装电梯项目按照《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等规划设计要求,通过设计方案审核公示、房屋安全性论证等程序,对项目设计方案予以把控,周边居民可在设计方案公示环节对加梯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反馈意见建议。
在开展居民工作过程中,对于各方的意见建议,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驾马车”将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会同项目参建单位对居民的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做好回应和协调。若对方案存在质疑和大量反对意见,相关各方将进行专题研究,就方案的科学性、适用性进行再评估,并向居民做好解释说明,必要情况下将对方案进行及时调整。
为促进业主意愿达成,解决加梯工程导致部分居民利益受损的问题,我们在业主自我协商、业委会组织业主协商的基础上,指导属地居委会积极搭建社区协商平台,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同时,通过用好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机制,及时协调矛盾解决。
此外,为做好加梯工程过程监管,市住建委已下发通知,要求加梯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协调组织成立安全巡视小组,加强对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楼道等部位的安全和消防检查,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对施工区域周边配置足量临时照明器具。施工区域(材料堆场区域)与居民住宅、生活区应设置围挡进行划分,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牌,合理规划人员、施工车辆进出通道及材料运输通道,力求将施工过程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至最低。
对于您提到的美丽家园建设过程中手续不全、操作粗放、程序不完备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当前存在的不足和各方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指导街镇、居委进一步做好美丽家园建设过程中的居民工作,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美丽家园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