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9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4年05月29日 )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关于尽快建立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本市积极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着力为业主大会决策小区公共事务提供便利途径,推动业主依法守约有序开展自我管理活动。
目前,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暂无业主大会电子投票相关规定,但并未禁止采用电子投票方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实践中,部分区、街镇、住宅小区已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开发业主电子投票系统,或者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发的业主电子投票系统或者网络平台,开展线上投票。比如,徐汇区斜土路街道、闵行区马桥镇、长宁区仙霞街道和黄浦区半淞园街道都开展了业主大会电子投票试点工作。
考虑到兼顾不同业主群体的投票需求,在各区相关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2月印发《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沪精细化办〔2023〕22号),对本市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予以修改完善,通过示范条款引导业主大会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和开展工作需要,自行选择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电子投票、集体讨论或者线上线下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对相关的公告、送达、回票、计票等具体程序和规则予以约定。其中,关于电子投票的方式,《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明确,业主大会可以约定为经业委会通过实名认证建立的业主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进行,方便业主参与表决。
下一步,市房管局将对各区房管部门、街镇物业管理行政工作人员加强2023年新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政策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政策理解和掌握水平,更好地指导帮助业主大会在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合理约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相关规则。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