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9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4年05月29日 )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关于开展本市住宅小区地下车库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本市住宅小区地下空间主要包括民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对本市住建、国防动员、房管等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属地管理职责和地下空间产权人、产权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及使用人的相关义务均作了明确规定。

  一、关于对地下车库开展全市层面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近年来,市消防救援总队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会同公安、房管等部门,针对住宅小区连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工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居民自行管理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持续组织全市派出所,常态化对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居村委消防安全管理履职情况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着重核查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持续加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收集,推动消防救援等部门修订相关规范;结合社区警务工作,广泛发动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居村委等基层组织和网格员等骨干力量,加强预案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迅速响应,降低风险和损失。

  市房管局将住宅小区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纳入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自查、物业服务企业检查、街镇排查、区房管部门抽查和市房管部门督查范围,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小区地下空间的日常巡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对隐患整改需落实资金或一时难以整改的,及时向业委会、居委会和街镇报告并制定维修方案。同时,结合防汛防台、重大节假日等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法定及合同约定职责。

  二、关于加快制订修订相关规范要求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消防条例》《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等法规和标准对共用设施(含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主体、职责、维修经费来源等均有规定。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按照本规定设立专项维修资金的,部分共用部分、全体共用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物业部分共用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应当由部分共用的业主决定,由部分共用部分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出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损坏,且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等法定情形,需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紧急维修的,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维修、更新费用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价后,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业主委员会对维修、更新方案未在七日内审核同意,且已出现影响房屋正常使用或者居民人身财产安全情形的,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组织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价后,凭审价报告和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支取通知,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上海市地方标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31/T 360-2020)、《非居住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31/T 1210-2020),对停车场及车库等共用部位和供电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等共用施设设备的维护,均有相关参考规范。市消防救援总队表示,目前地下车库设计和防火规范主要为《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上海消防科研所已在开展新能源汽车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研究和试验。

 三、关于加强地下车库应急预案及演练

  2023年4月,市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修订印发《上海市地下空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3版)》。2021年12月,市房管局印发《上海市住宅小区应急预案示范文本》,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参照示范文本,制定和完善本单位、住宅物业项目相关应急处置制度及预案,维护住宅小区运行安全。

  市消防救援总队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管理,指导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规范处置程序,强化训练演练,对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力量联动、微型消防站作战能力等情况开展效能测试,推进微型消防站可视化调度指挥建设,实现市、区两级指挥中心、消防站和微型消防站之间的语音、视频、数据“三联动”,不断提高住宅小区地下空间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关于加强地下车库智能化管理

  2018年,市消防救援总队在全国率先出台《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技术标准》,对系统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作出规范。2020年修订的《上海市消防条例》规定,相关单位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的,应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对消防设施信号进行实时监控。目前,全市近3600家公共建筑管理单位设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1070万个消防设施物联网接入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数据平台。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消防救援总队将主动对接住建等住宅领域消防设计标准主管部门,配合制定本市关于地下车库设计管理的地方标准,结合新能源汽车的充电停放研究针对性措施;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安全隐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牵头将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消防全隐患排查纳入专项治理内容。市房管局将继续指导各区房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住宅小区地下空间管理相关职责。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