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4年05月29日 )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关于完善住宅楼房规划,消除极端天气下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起,本市先后开展了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实现对既有房屋的全覆盖排查。同时,搭建了城镇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将排查的房屋地址、建造时间、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结构类型、隐患情况等信息录入系统,形成“一幢一档”,实现数字化、可视化管理。其中,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严格落实专业评估或检测鉴定,并指导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因地制宜采取工程性整治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近年来,我局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若改造小区内存在露天(室外)楼梯,我局将征询小区居民改造意愿。若征询意愿同意,会同相关管理部门研究综合改造方案,在明晰各方责任、确保安全可行的基础上,全力消除安全风险。

  另外,我局印发了《上海市住宅小区应急预案(示范文本)》(沪房物业〔2021〕203号),其中包含《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示范文本,针对电梯井可能出现重大积水等险情,明确了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住宅小区的应急处置制度和预案,储备充足应急抢险物资和必要设施设备,有效应对处置相关突发事件。同时,我局还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违法搭建建筑、构筑物行为的发现、劝阻,对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通过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向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报送,由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派单至相关部门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们房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