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24年05月29日 )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关于推进上海市住宅小区老旧电梯维修、更新,加大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本市结合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美丽家园”建设和深化建设新时代“美丽家园”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本市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本市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修订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持续完善住宅电梯使用安全制度建设,强化行业监管。
一、关于居民参与电梯安全管理决策
我局目前将电梯运行安全管理有关内容已纳入了《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作为物业管理行业必须遵守的物业服务基本内容。市房管局颁布实施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修订公布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电梯维护管理要求,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物业服务合同》《住宅电梯维保合同》示范文本修订,明确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在选择电梯维保单位时,报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方可签订维保合同,并在电梯维保合同中约定维保单位失信退出条款,推动电梯维保合同“阳光签订”。
二、关于落实专项补贴引导电梯更新
2019年3月1日修正实施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建立了应急维修制度,对电梯故障且电梯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求停运的,明确紧急情况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法定简易程序;对业主委员会拒不履职的情形,明确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代为维修的行政救济路径。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5.31亿元,用于老旧住宅电梯的修理改造更新,浦东、黄浦、徐汇等11个区还出台了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奖励政策,奖励金额从每台1万至12万元不等。截至2023年底,累计完成7274台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研究制定规范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政策文件,进一步优化完善紧急维修、组织代为维修的相关程序,发挥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电梯更新中的支撑作用。同时,在部分区前期探索出台激励业主实施修理改造更新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建立“市级指导、以区为主、分类支持、有限激励”的财政扶持政策,推动隐患电梯安全评估和修理改造更新。
三、关于运用科技开展电梯安全监测
市市场监管局、市房管局,共同推进住宅电梯加装远程检测装置,推进“智慧电梯”与“智慧物业”的数据融合和业务联动,实现电梯困人事件的跨部门协同处置,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效能。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市房管局将持续推进“智慧电梯”“智慧物业”平台建设和“一网统管”系统对接,并不断丰富应用场景功能。在电梯应急处置功能基础上,将智慧电梯应用场景逐步扩展到电梯检验检测管理、维保质量管理、使用单位管理、远程监测、安全风险评估预警、信用监管等功能。同时,进一步加强数据融合和数据分析,切实把有隐患和管理薄弱的电梯“找出来”,把电梯运行安全“管起来”。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老旧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